現在人碰到車禍第一個就會想到報警...保障雙方最起碼的權利
但是很少人會作完口供...
我碰到的例子...
警察會問要不要送裁決送法院...要的話才要做口供...
如果要和解就可省....
但是事後才發現....
筆錄上未記載車禍發生的過程...不管是否發生驚嚇...當時記得最清楚...也有映象...
要談賠償及討論肇責才發現...妳說你的他說他的...
就算後來送交通裁決也只能憑現場圖作判斷...
我當時撞上對方紅燈左轉(無員警指揮)...因上下班時間該非對稱路口有員警指揮時可在紅燈左轉...該路口為多時向號誌...當時只有我是綠燈...
我撞及對方後保桿...現場圖未標明號誌狀況...車輛行駛方向也不清楚...無口供...在警局對方口頭上有說他闖紅燈...
事後與對方理賠專員討論...也只求償到五成...因為他車子已經轉過去了...我被當作反向直行車..
最後我的維修錢有全部拿回來...
昰利用熟識保養廠...將價格拉高並增加項目虛報費用...理賠專員會砍價...
打五折剛好是我維修的錢...
這些都是我珍貴的學習

今天早上請了半天假
約了肇事者與我一起到車廠做鑑定
因為他想看怎麼會花這麼多錢(維修報價是5.2萬)

對方是很有誠意解決問題
是個不錯的中年人啦
不過就是一直想不透怎麼要花這麼多錢
後來車廠的課長與接待人員給他曉以大義
與我女友請他將心比心的想想.
買了兩個月新車的喜悅, 與寶貝愛車的心情...直到他搞壞了這一池春水..等
他就很爽快的簽名,
並且再三的跟我與女友道歉
還不錯...在台灣還是很多好人
而且我也很幸運沒遇上那種放著爛的肇事人
希望車車可以盡快回到身邊

並且再次謝謝各位板上的大大
也謝謝雪鐵龍車廠課長與接待人員, 還有我的業待幫我處理的繁瑣小事
感激不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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