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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罰單了---唉~!

knift wrote:
好奇怪的邏輯喔~黃燈...(恕刪)


....

knift wrote:
上次被開了一張“紅燈越線”(被機器照的…很不爽)
會被開單的原因是因為橫向路口變紅燈後,
我這一向的路口居然不變綠燈,
在一個時間內(我後來再去該路口測過,大概是1秒左右)會變成四支紅綠燈全都是紅燈…
就這樣子我以為我這向要綠燈了,一踩油門…啪嗟
後來去申訴也沒用…


以為要綠燈了就踩油門....???

哪間駕訓班出來的呀??教練應該打屁屁了....
我不知道台灣的路口紅路燈設計到底是怎麼樣
至少我學的是
在紅綠燈的一個cycle(週期?)中
一定會有一段時間是四向同時都紅燈
時間大約1~1.5秒
假設這個路口有三個phases
phase 1:東西向左轉綠燈
phase 2:東西向直行
phase 3:南北向直行
那phase1到phase2中間是不會有all red(紅綠燈顯示全部紅色)
可是phase2到phase3因為車行方向改變
一定會加進all red的時間
的確是為了安全考量
而不是設計不良
如果沒有才算是設計不良吧....
而且紅路燈號誌本來就是要看自己車道
這樣車禍率才會下降

knift wrote:
好奇怪的邏輯喔~
黃燈的時間明明很長,
還要四向同時紅燈停幾秒喔?
騙肖a~
明明就是紅綠燈沒設定好,那個路口根本就是個大路交小路,而且小路車很少…
照你的邏輯一般沒有四向同時紅燈的路口不就是設計不良?
你動動腦想想,會這樣子的路口有多少?是常態還是反常?
更何況申訴是我的權利,沒成功我就去繳錢啦~
倒是你的邏輯有問題,
這種人還敢來po文,真不知在想什麼
knift wrote:
好奇怪的邏輯喔~黃燈...(恕刪)

還是需要
因為還是很多人會搶黃燈

確保四個紅燈是非常有理的, 以免你被攔腰撞上
(搶黃燈的車通常很快的)
有些條子真的很機車啦..

機車到不行

我右轉明明就綠燈....

條子都站很遠抓紅燈右轉....

明明就有抓到人了....

等他抬頭看已經變燈...

就說我紅燈右轉...

X的....我轉的時候明明綠燈....X的..爛條

竟給我開闖紅燈 1800....

爛.....(P.S 遇到兩次都很機車)

那個分局真的都很爛.....江X派出所還是X翠派出所的樣子...

沒駕照...去裁決所或監理所的時候知會一下辦事人員...

請他們交你如何處理就好...

頂多 360 未帶駕照....1800 就沒法了.
我也有被開過類似的紅單~ 給樓主參考一下~ ^^
時間:6年前的某個下班時間
地點:台北巿台北車站
紅單:行駛禁行車道【 忠孝西路】、無照駕駛。因為剛從台南回到台北不知道有禁行機車~

※我要說的是無照駕駛的部份。

因為我在那個時候的前幾天在台北縣三重被開了一張酒駕【 罰6千 + 吊照 】
那時我因為還沒有去繳酒駕的錢,所以是還沒有執行扣照的情行,去監理所去繳錢時跟服務人員說我酒駕未執行,不能算無照駕駛【 開單的警察教的,真不知道要感謝他還是要.... 】,當時服務人員有問題說不能這樣子,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主管出來,說可以這樣子,所以我當時只被罰禁行車道而已。

酒駕是不對的,我沒有再犯~
knift wrote:
上次被開了一張“紅燈...(恕刪)

4面都變1秒紅燈是為了淨空路口
交通法規是規定看到綠燈才能通行
當然是看自己這邊的紅綠燈
我也曾看到橫向一紅燈就開車的
被警察攔下來
當時我也解釋橫向以看到紅燈
警察說我這樣算綠燈搶先起步
視同闖紅燈
大家參考一下吧
tsengcha wrote:
4面都變1秒紅燈是為...(恕刪)

我有遇到過橫向已經變紅燈
但自己走的這條還沒變綠燈
後面的汽車就已經在"叭叭叭"的...
台灣的交通號誌與規則是該好好檢討,為什麼其他先進國家紅燈可以右轉, 為什麼台灣的交通很怪,綠燈可以左轉, 綠燈左轉就不會影響對向車道嗎. 警察多半都沒有錯,因為交通法規很爛,所以執法人員才會被抱怨.
aparosa wrote:
警察多半都沒有錯,因為交通法規很爛,所以執法人員才會被抱怨...(恕刪)


這句話只對一半,舉一個切身經驗

先前開始實施騎機車要強制戴安全帽的年代,小弟就讀台中某大學
那個時代的台中也正是飆車族在大肚山砍人極盛的時期...

警察執行法令,抓沒戴安全帽是沒錯啦
但是放著砍人的飆車族不抓,下午5點學生下課出來買便當的時候
他站在校門口,出來一台抓一台,出來一群他就抓一群

阻擋交通不說,這樣的心態,能不被抱怨那才叫有鬼

PS:大概是學校不給進,所以直接在校門口抓,會讓人很想問候他娘安好否
看完一些大大的發言,有感而發

交通法規是定死的,交通指示器具(號誌、標誌、指示線等)更是機械化
自己不遵守法規,不遵守交通號誌
被罰是應該的,那有這麼多怨言

這就是台灣交通會亂主因
一大堆人認為自己開車就是最大
交通號誌是參考用,交通法規是考試用

說穿了,就是守法性而已
我們人民的守法性不夠,不遵守法規
交通秩序當然亂

我也曾違規(搶黃燈,我是最後一台,所以變紅燈時,就抓我這一台),但大部份時間都非常守法
可是守法的我,每每被後面的人按叭叭,不然就是問候我"老木"
守法的被不守法的罵,這就是台灣交通亂象

交通法規當然有它缺陷不足的地方,唯惡法亦法,人民應有遵守的義務,只能期待未來修法再說
人民保母當然也有少部份的老鼠屎,但大部份的警察都是良好的,他們也只是代政府執行公權力
大家奉公守法,遵守交通法規,相信"罰單"不上身

樓主的無照駕駛,應該可以去申訴,換未帶行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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