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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 3 號南下 , 小心警察暗算 ~

sandg999 wrote:
我印象這種話題在01...(恕刪)


乂~~~

只能說使用者付費啦~~
做*
LS843 wrote:
算了
無論怎麼講
正義魔人都有話說啦

不過 我並不反對警察取締違規超速就是了啦...(恕刪)

+1
但是我更希望警察強力取締佔用超車道的車輛
這星期六從新竹回來時也有看到
應該是過龍潭收費站後不遠處擺著三角架
所以是照後車牌囉??
這篇是給一些不喜歡奉公守法的版友進來看的,
警察只是在執行公務就被說成暗算,
難怪新聞的社會版永遠會有一些奇怪的事發生.
很多人習慣過收費站就大腳油門

過龍潭收費站南下又是大直路下坡

不超速也難

反正政府拼減稅就這裡加稅囉!
bile662 wrote:
這篇是給一些不喜歡奉...(恕刪)


你不也進來了嗎?
前幾個月凌晨...從高雄小港走中山高北上,到雲林78東西向,大約40分鐘吧

這樣的速度我認為夠快了,更何況,只要看到前有測速照相的牌子,就會慢下來120大約一公里,剩下的路段幾乎都油門踩到底,我開的也不是什麼好車,國產1.6而已

我想說什麼呢

其實這種事我也不是只做一兩次,幾年下來算運氣好吧,還沒吃過單,所以我滿佩服國道警察的,他們算很君子囉

如果是自己觀察力不夠,沒看到警告牌子,那真的沒話說,警察都照規定值勤了,還想他怎樣?

如果沒立警告牌就照相取締,那才稱得上偷拍

要是我幹警察...一定不立告示牌,事後如果有車主申訴,再辯稱有立就好了,反正死無對證嘛,照相取締到收到罰單會經過一段時間,車主很難舉證警察沒立警告牌,反而警察自己很容易舉證自己有立警告牌,立完照相然後把牌子收起來就好嘛

一個月的業績,一個時段就搞定,多麼輕鬆愉快阿

我真的認為警察夠君子了....
相信有很多只會說風涼話的人也有過紅燈右轉被躲在車後面的警察攔下來,然後怪警察正事不做只會開罰單的情況

正義的嘴砲魔人真多,看了就無言
用雷射槍是不需要掛牌子的~被打有效車前方距離800~1800公尺(高速狗說的)
有看到3000摳 沒看到6000摳~被手槍打2次的人留
gtr86x wrote:
前幾個月凌晨...從...(恕刪)



恕小弟不才
從小港(372KM)到雲林東西向(245KM) 約40分鐘

372-245=127 KM
127/2*3=190.5 KM

所以你平均車速有超過190km???

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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