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wu65 wrote:我的經驗是,先繳罰款但同時註明不認罪!接著你會收到法院的通知單,要是開你罰單的警察沒來.那你就會在三個月內收到退回你罰金的支票<<<這是我遇到的情形要是警察也有出庭,那就要看你要陳述當下情況了!一般來說,很難成功,然後你還要去上交通安全課<<<這是我朋友的案例...(恕刪) 我妹的朋友也是這樣教她,然後想辦法改出庭日期,若能改一般警察就不大會去!
TIMBOYHU wrote:完全沒搞懂那是什麼法...(恕刪) 就是說要是有警察在路旁執行勤務時車速要降到25mph以下或者是往旁邊車道靠因為實在是有太多警察因為在高速公路執行勤務下車時被撞如果你哪天當警察你也不會想冒著這樣的生命危險追人何況台灣不是美國不是到處都有這麼多車道給你切台灣看到警車執行勤務也不像美國要靠邊慢下來
有次看WTO有看到其中一位人妻(美國人)教人怎麼避免保險漲價ex.收到75美金的罰單故意去繳80美金政府會要退錢回來但是不要去領政府那邊就會因為金額不正確的關係,沒辦法變成記錄所以保險公司不會有資料以上是我的印象,因為距離有點久遠了可以請樓主詢問一下美國人是否可行?
你可以不認罪然後上法庭....警察沒出庭你就贏了如果出庭了你可以說你當時判斷旁邊車道並不容許你安全的變換過去所以你用時速 xx mph 開在外側車道這裡就要注意了...有些州規定要降到限速一半以下...也就是說限速60你只能開30我不知道你那邊規定是怎樣...不過就算你還是違規法官判輕一點的機會是一定有的剛剛看到加州今年開始實施 罰單金額$754 + 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