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way wrote:
那請教一下大家,以我...(恕刪)
可以先主張肇事者恢復車輛原狀(至於回復原狀需要花多少錢則是肇事者的問題)。
除非不能回復原狀或回覆顯有重大困難者,才會以金錢賠償(民法第215條)。
只要你沒有請求金錢賠償,只要求恢復原狀,法院就無需斟酌折舊率的問題。
之前就有人撞到老咪,如果算折舊,老咪車主應該會哭死,
結果後來法院判肇事者恢復原狀。
另外如前面多人所言,不論是新車舊車,最好買個保險當保護費,日後也可省事。
車子是2004年購入,新車價56萬的國產車
一:開了5年多正後方被撞,對方全責,警察建議我們私下和解。小弟只有一點堅持:回原廠,可以修就修;不然我直接出險,請與我保險公司洽談。之後對方願意回原廠修,我們也跟原廠當場討價還價,可以板金就板金。放備胎的地方有隆起,在車體結構無虞之下也用修復的方式。金額從12000變成9000。
為什麼一台開了五年的國產車小弟堅持回原廠修??到對方熟識的修車廠,我如何相信對方開的價??到我熟識的修車廠,開出來的價格對方會吞下??再來,對方付了9000,剩下就是原廠要把我的車子恢復原狀;果不其然,修好隔天就發現倒車雷達不太靈光,當初評估損傷的時候原廠沒有察覺,我們要原廠負責修復。原廠也只好免費維修。原廠至少有0800可以申訴,外廠呢???
二:開了6年多之後,另一台車跨越雙黃線擦撞到我,只有刮傷。對方的得利卡側門有凹陷,為免日後爭端,本來打算報個警,留個記錄就好。一點點刮傷回原廠凹他們補漆就好。誰知道警察來詢問的時候,對方竟然說是我跨越雙黃線害他失控。當下我丟下兩句話:我有行車紀錄器;找我保險公司談。
之後聽說修了一萬多,我得到一個全新的前保險桿。
相同的車主(我),相同的肇事比例(0%),不同的肇事者態度造就不同的結果
另外,樓主你的朋友說先不用擔心他的Lancer,勸你把你朋友的車損也一起賠,一樣也請他先修,你慢慢還錢。不要還完Lexus的16萬之後,還背著一個"跟朋友借車撞壞沒賠"的名聲
只要你肯負責,自然有貴人相助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日系台妹 wrote:
感謝各位前輩給我的意...(恕刪)
各位還是手下留情吧~
這位樓主確實有誠意解決,只是受外部影響太多,有些混亂,導致在某些環節無法顧到。我就跟各位報告一下實際情況吧~
關於肇事責任,地點是公有停車場內,對方低速於單行道往出口方向行駛,樓主則於左側越線逆向直接撞擊速度約是對方的2~3倍。對方車上有3支行車記錄鏡頭有拍到,已提供於警方。所以送肇責鑑定只是浪費錢($3000)而且如確定送肇責鑑定車主必定將所有損失(包括代步車、中古車售價損失...等)一併提出求償。
肇事後樓主態度相當好,所以對方主動將車子送至熟識的專修高級車的修理廠(因lexus真珠白少有技師有噴漆經驗),並交代要幫忙樓主省些錢,再將修車場聯繫方式告知樓主。其間樓主亦有主動聯繫
三天後車廠告知在市面上實在找不齊零件,車主只好另外找拖車將車子送到原廠處理。
原廠收到車子三天後由保險公司通知樓主維修金額並約定隔1日至查驗維修車輛(未到),樓主請其他修理廠與車主聯繫希望拖至外廠處理,但與車主談過後該修理廠確實無能力維修。
目前車子已經於原廠動工處理,車主因工作需要暫時租車代步。目前樓主只能夠拿出誠意好好和保險公司談。
以上,為實際情形⋯也請這裡的朋友們不要亂教這孩子一些怪招,那只會讓他更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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