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人管,所以會有人自私的先佔先贏,久了就會積弊成習。
換言之,假設一開始沒拿餐沒點餐就坐在位子上(或是放包包)就會被公論為"沒修養",甚至有人會處理,那美食皆占位子的觀念便不存在。老實說,我也不是很認同先占位子在去點餐這樣的模式,因為這樣會虛耗座位的使用效益,但是,大家這樣做,不能不入境隨俗(不然就要落的站著吃的下場)

回正題,停車位這個部分,我覺得先佔先停這種觀點也是不好的,理由如下:
1.大熱天讓小姐在停車場找位置,很不帥。
2.真的要佔的話,一個人的體積沒辦法佔滿整格。
3.論真要搞事,車只要停在格子外面,你先佔的車也停不進去。
4.為了停車位在那邊飆國罵,甚至引來被搞車的風險,不值。
5.放大這種行為,很快的就會有一種產業,就是很多阿公阿媽去佔車位,然後要你給錢。
6.人真的不是車。
7.東西貴用,佔了不用就是不經濟,也虛耗資源。
目前我的做法是堅持多繞看看,不然就是停遠一點用走的,看到有"人形車"暫停的停車位,如果車位真的不好找,我車到就會擋住該停車位入口,然後等人形車開走。如果兩車都過來,好好講得我會讓。
此外,我也覺得這樣種種亂象都是台灣的警察太不雞婆,因為小事不管的因,慢慢就會脫序,而我們就要付出更多了社會成本去修正(說不一定會需要立法解決,或是辦個公投)。

你錯了 wrote:
先聲明:在此只討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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