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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臨停的A-class車門被硬上

流川 風 wrote: 由兩部車的間隔來看 白車如果沒有開車門...(恕刪)




應該有開30度……
開車門真的要看後面....上次我下車開車門看了2x秒,確後後方無車後一開還是差點碰到騎士!!!
原來是逆向從車頭來的機車騎士,這台灣有安全的地方嗎?
ABP-5808 您是故意違規的嗎? 還好沒撞到機車騎士,真的很白目!! 負權責...抓去關!!
這是看肇事"主因"和"次因",酒精濃度0.19是否足以影響駕車進而引發這起事故?這法官會自行斟酌。

車子停車佔據車道一部分後,又在未禮讓(注意)後方來車的情況下開啟車門,接著就出事了。

沒有人受傷的情況下,通常都很好處理的啦!應該不用上到法院,或許連調解委員會也不用去,就雙方保險公司約出來碰面談好條件、簽完和解就結案了。

話說回朋友身上,起初他也覺得酒駕就該負全責,或者負大多數的責任比例(一般鄉民也這樣認為吧?我當下也是這樣認為)!但怎麼知道上法院後還在庭內被法官訓話,因為判下來他是肇事"主因",因為他如果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就算對方酒駕也不會互撞(肇事)。

真是......科科!學到了一課。
怎麼沒有把門撞掉.真可惜
常常看到無辜騎士被這種車主害死.
很多騎士被這種亂開車門撞倒又被後方貨車爆頭的
所以我都叫家人載小孩務必開車.少騎機車.太危險..
這個人感覺是白車的錯,在白線上臨停
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來做為佐證的話 還是希望鄉民們多多善用自己的智慧 不要憑著一張圖就腦補整件事情發生過程 每個人都講的好像親眼目睹一樣個個發文斬釘截鐵的判斷甚至辱罵誰對誰錯 我相信肇事雙方都因為此事受到教訓 01這個媒介吸引觀看的人數這麼多 與其在無實證下用謾罵的字眼來留言不如討論並推廣好的行車概念比較重要
ab504111 wrote:
我只是當下po了2張照片在我的FB,被人偷了圖片放過來其實我已經不太喜悅,我承認當下的幾小時前有喝酒,但是不足以影響我當時開車的心情,警方來之前我與對方車主根本就沒談到責任方面的問題也沒啥交談,我只聯繫保險公司,更沒想到警方來之後我吹出來會0.19!
對於**婚期**只剩一個月的我居然當下還要被抓去無法入睡的拘留室折騰一晚耗到今天下午才從法院出來,之後要面臨的刑責已經讓我頭痛了。
在等候通知下我也還沒想到與對方車主如何談,根本還沒聯繫的情況下新聞還可以報2方在互推責任,新聞沒有什麼重點可以報了嗎?我只想要平平安安的結婚行不行,我也只想了解在我酒測0.19的情況下與對方保險公司如何談對我幫助比較大行不行
可以不要再講一些紅白配的話了嗎。心情已經很糟
事情一碼歸一碼
1.你應該趕緊收集證據,到底是對方突然打開車門,即使你沒有酒駕也來不及閃避;還是對方早已打開車門,是你恍神A上去。
2.你想要平平安安結婚當然可以,別的用路人也想平平安安回家...別再酒駕了。
3.換個角度想,你運氣很好了。今天你只是撞掉一扇車門,頂多蜜月旅行延一延。如果你今天撞到的是人,你覺得下個月的婚結的下去嗎???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臨停車主該慶幸開門不是A倒機車或腳踏車,否則再多背一條過失傷害

每次我開車貼近路邊臨停車,都有在想會不會發生這種事,結果還真實上演阿
請補上路邊妹子的正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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