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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超車線超車超速被拍~超車過程中是否能超速

appchen3618 wrote:
重申一句,有人能在蘇花那種車況下在合法的超車道上超車,在來分享一下經驗吧...(恕刪)


實在很難理解樓主的想法...你當蘇花公路上沒有合法駕駛人嗎???

蘇花很難開沒錯, 但不是只有你開過.(很少人沒開過吧...)
但人家不超速平安到達目的地, 而你超速被拍罰錢...
居然還敢來這裡抱怨.

前面都說過了
如果需要超速才能超車, 那代表在合法情況下你根本不該超車...
既然你超速超車又被拍到, 只繳罰款算你好運.

倒楣的連繳錢的機會都沒有,更混帳的還害到別人.

話說回來你真的那麼需要超過那些接近速限的大車???
又沒有人拿槍逼你超車..這樣你超車時超速難道不該被罰???

果真如此, 那全天下飆車族都可引此例拒絕罰款
它們一上路就開始超車.. 不是嗎??

要飆車, 那就多準備些罰款貢獻給國家.

ccchen6919 wrote:
這是哪招? 速限 6...(恕刪)


如果我說超車不超速才是危險的,我想應該又一堆人會出來批判吧
但無法理解我說的人,你們真的有逆向超過車嗎?
你們可以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你們就去試試看阿,別在這嘴砲,
試過了能活著回來在說吧,
我的案件已經提起法律的訴願了,反正就等司法途徑走完就知道答案啦
等結果出來在說吧
開車開好久了.

謝謝樓主賜教.也靜候結果出爐之時不忘賜教.謝謝先

開車難免逆向. 開車若從來不逆向我稱他為神或仙或魔.受小弟一拜.

其實 超速 VS 超車 個人覺得是 兩碼子的事耶

超速 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有分別? 屬於是非題.不是選擇題 !!!

速限的意義在於合乎駕駛邏輯(人.車一切相關物...等等).避免失控以造成無以挽回的傷害.

十次車禍好多次快.豈敢不慎.

防範未然.立意之良善.豈容誤解捏.


appchen3618 wrote:
如果我說超車不超速才是危險的,我想應該又一堆人會出來批判吧
但無法理解我說的人,你們真的有逆向超過車嗎?
你們可以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你們就去試試看阿,別在這嘴砲,
試過了能活著回來在說吧,
我的案件已經提起法律的訴願了,反正就等司法途徑走完就知道答案啦
等結果出來在說吧(恕刪)

完全同意樓主的看法.百分之兩百會有人批評.

真的是兩碼子的事.我曾經在不超速狀況下超車.現在活著打字如您所見一斑.

等結果在說吧.祝福順心
傑克艾草包
限速 60 公里

有人會開始跟你扯表速未必準確的理論

然後他就一定要凹到贏

appchen3618 wrote:
如果我說超車不超速才是危險的,我想應該又一堆人會出來批判吧
但無法理解我說的人,你們真的有逆向超過車嗎?
你們可以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你們就去試試看阿,別在這嘴砲,
試過了能活著回來在說吧,
我的案件已經提起法律的訴願了,反正就等司法途徑走完就知道答案啦
等結果出來在說吧


既然不能在不超速前提下超車
那就是前車車速也保持在速限上限左右
那你幹嘛超車??

超速了就乖乖繳錢吧!!
國庫增加稅收!
優呼!!
還是要守法。 40就開40KM
不用急,急躁就會被罰>


appchen3618 wrote:
如果我說超車不超速才是危險的,我想應該又一堆人會出來批判吧
但無法理解我說的人,你們真的有逆向超過車嗎?
你們可以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你們就去試試看阿,別在這嘴砲,
試過了能活著回來在說吧,
我的案件已經提起法律的訴願了,反正就等司法途徑走完就知道答案啦
等結果出來在說吧


你下決定要超車就錯了,因為你沒有辦法在速限內超車

超了再來說超速超車比較安全,沒有道理
tcn1john wrote:









你下決定要超車就錯了,因為你沒有辦法在速限內超車

超了再來說超速超車比較安全,沒有道理
...(恕刪)
你錯了,並沒有一條法律規定超車速限,所以被罰有遐疵
還有前一陣子已經在板橋地院開過庭了,法官問開單員警在同樣的狀況速限40公里,員警要超車速度要多少才超得過,員警回答70公里。員警自己都要超速才過得去了那他憑什麼開別人單,那些40超得過的可能有一公里的直線可超,但在蘇花幾百公尺一個彎道來看,要用非超車時的速限超的過,那才是完命
ccchen6919 wrote:
開車開好久了.

謝謝樓主賜教.也靜候結果出爐之時不忘賜教.謝謝先

開車難免逆向. 開車若從來不逆向我稱他為神或仙或魔.受小弟一拜.

其實 超速 VS 超車 個人覺得是 兩碼子的事耶

超速 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有分別? 屬於是非題.不是選擇題 !!!

速限的意義在於合乎駕駛邏輯(人.車一切相關物...等等).避免失控以造成無以挽回的傷害.

十次車禍好多次快.豈敢不慎.

防範未然.立意之良善.豈容誤解捏.




但無法理解我說的人,你們真的有逆向超過車嗎?
你們可以在不超速的狀況下超車,你們就去試試看阿,別在這嘴砲,
試過了能活著回來在說吧,
我的案件已經提起法律的訴願了,反正就等司法途徑走完就知道答案啦
等結果出來在說吧(恕刪)
完全同意樓主的看法.百分之兩百會有人批評.

真的是兩碼子的事.我曾經在不超速狀況下超車.現在活著打字如您所見一斑.

等結果在說吧.祝福順心...(恕刪)
請在蘇花路段證明你的理論
希望你能平安歸來
AL168 wrote:
限速 60 公里

有人會開始跟你扯表速未必準確的理論

然後他就一定要凹到贏...(恕刪)
離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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