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周才聽到有人Calling 警廣,
反應他在限速110的路段已經以110開在內車道,還是有人閃他大燈,難道不用去取締逼他的人?
但是他沒有去想,事實上他有錯在先。
1.表速110不代表真實時速也是110,可能因原廠表的容許誤差或換胎等因素而使真實速度不到110。
所以他並不是以最高速度行駛在內車道。
2.以交通規則而言,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事實上他不應持續佔據內側車道。
個人覺得以會Calling 警廣,應屬時常收聽警廣的用路人。應當了解內側車道是超車道這種常識。
被閃燈不讓車,還Calling 取暖,只能這樣的人說太自我中心,被人示意,就覺得侵犯到他,一肚子火無處發,
四處求爺爺告奶奶的。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

這類的用路人真的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