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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赤砂蠍玩命南投6.5版 現場實況轉播站

shadenny wrote:
中午吃飯看到新聞...有點無言
蠍哥說:他就在網路上PO文阿,可能他(應該是指TK大)看不慣吧...(恕刪)


他真的這麼說喔?!

果然講話都挑話講的
我現在馬路上看到白色馬3經過,都會想到令人仰慕的TK大。

下次我看到紅色86的話,我可能會會心一笑。
0215_tw wrote:
他真的這麼說喔?!果...(恕刪)

YES..不過小弟忘記是哪一台了,不知道是否有其他大大看到
在警局的時候說的
這下可好了~~~卒仔蝦變英雄了!黑白顛倒~天理何在呀!
waittfor wrote:
夭壽, 五六點時打開這討論串才48樓, 現在打開看已經132樓了....
赤砂蠍如果有勇氣出現, 我贊助他勇氣獎金500....請赤砂蠍記得來跟我要....
剛剛忘了寫, 要版上大都都認同的"出現", 好像有人說出現了, 咻一下就走了....
這.........不能算吧!?

看到後來還有出現, 然後還被鴿子帶走, 算你是有出現啦....
請赤砂蠍提供帳號, 我匯給你....
剛剛查到的~

廣播電視法第30條規定:

「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得於播送之日起,20日內要求更正;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應於接到要求後20日內,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廣告中加以更正。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認為節目或廣告無誤時,應附具理由書面答覆請求人。」

同法第31條規定: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團體,致損害其權益時,被評論者,如要求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不得拒絕。」是以,利害關係人如認為報導錯誤或損其權益,可循前述途徑處理,並副知本會,若媒體未依前揭規定即時回應,本會方得依法裁罰。
inlu wrote:






是這台嗎﹖...(恕刪)

這是tk大的車
好樣的!兩位事主都到~新聞車子也都有拍到!
不論是否還有隱情~鼓勵是必須的!

intell99 wrote:
好樣的!兩位事主都到...(恕刪)


記者太不專業了啦....
而且....人家300名網友....是去看蝦子耍猴戲....
根本對看尬車沒啥興趣的說...
新聞一直說TK大~~沒有到場~~~
新聞記者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啊??

水母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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