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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高速公路為何不能佔用內線?

Make1way wrote:
103年小弟曾問過所...(恕刪)

因為有速差,所以高公局這樣的回覆蠻認同的,
內線沒車,就用最高速限去使用超車道,
後方有車拉近距離,就先離開超車道,減少速差的認同問題,
奇怪,很簡單的邏輯也能吵,話題還能蓋摩天大樓~
看到小賢子 wrote:
因為有速差,所以高公局這樣的回覆蠻認同的,
內線沒車,就用最高速限去使用超車道,
後方有車拉近距離,就先離開超車道,減少速差的認同問題,
奇怪,很簡單的邏輯也能吵,話題還能蓋摩天大樓~


高公局也有說明過,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故前車須在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狀況,才會有未依法禮讓超車道之違規"


按照規定,不論後方有沒有車,是否在超車中,使用內線都應保持最高速限。
如果已達最高速限,不讓車也是合法的。

換句話說,搞不清楚自己實際速度的駕駛,根本不該使用內線,
而有能力使車輛以最高速限行駛的駕駛,即使開內線也不須要讓。

若已經開到最高速限還讓車,並不能增加其他合法駕駛的行車效率,
只是助長違法超速和增加事故機率而已。

小賢子你這次說得很對
至於大神還是大神
讓了會增加事故率?完全沒根據!!!
不讓造成"速度較快"的一方頻繁變換車道
才更會增加事故率
chiayingcool wrote:
半個多月了不知道交通...(恕刪)

沒下文!晚點補上我的疑點影片!

CUFOX wrote:
高公局也有說明過,...(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chiayingcool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我本來就知道囉,也是我前面論點的依據之一。
katana057 wrote:
讓了會增加事故率?完全沒根據!!!

讓車須要變換車道,
而變換車道會增加事故機率,這個道理看來你也知道。

katana057 wrote:
不讓造成"速度較快"的一方頻繁變換車道
才更會增加事故率


錯了,
前車讓車一定要變換車道,
但若前車不讓,後方車也不一定會變換車道超車。


在前後車速度都合法的的情形下,
速差不會超過10公里,超車的意義不大,
硬要超車也會造成並排時間過久。

若前車速度已經很接近最高速限,後方車還硬要頻繁變換車道超車,
可以說是後方駕駛安全觀念不足。

chiayingcool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沒用的!!

覺得你是在對牛彈琴!!



懂得人. 早就懂了.

硬凹的人. 還是會繼續凹.
CUFOX wrote:
這我本來就知道囉,...(恕刪)


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

是超車優先還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優先?


除了警方有權判定實際速率外

駕駛人誰有能力可以判斷實際速率是多少?

在駕駛人無法判定的前提下

是否該依法規所述內側車道以超車為優先?

看到小賢子 wrote:
因為有速差,所以高公局這樣的回覆蠻認同的,
內線沒車,就用最高速限去使用超車道,
後方有車拉近距離,就先離開超車道,減少速差的認同問題,
奇怪,很簡單的邏輯也能吵,話題還能蓋摩天大樓~


就有人覺得沒有速差問題,全世界都應該以他車上的時速錶為準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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