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瑋 wrote:沒辦法,這個無解啦!!台灣過去都是有錢有權的人在橫行霸道....直至今日也是!台灣的鬼法條..專門保護這些死人.垃圾,殺人犯,強姦犯,屎渣們..有錢的早早都跑去新加坡了~~這個如果在新加坡....葉先生..鞭刑就足以讓人..屎滾尿流....(恕刪) 妳可以找法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