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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內側龜速車,結果.....

bd_player wrote:
結果你居然認為跟車不應超過3個車身, 3個車身的距離大約是14公尺左右. 依照以上的數據, 你還認為跟車可以保持不超過3個車身的距離嗎?
這表示以你開車的方式遇到突發狀況一定是撞上前車, 而且是撞的非常用力. 造成嚴重的傷亡的機率非常的高.

安全車距當然要有,但是開車不專心,不管車距拉多長,碰到突發狀況一樣來不及反應。
看過太多龜車,車距拉超長,當我超越他們時,都看到駕駛不是跟旁人聊天就是在講手機,根本沒有專心駕駛。本人開車技術普普,但只要上路尤其是上國道一定全神貫注,注意前方動態,前方有狀況立刻減速,安全車距也絕對是足夠反應的距離,但不會拉太長,影響車流。因為夠專心,開車沒出過交通事故。
要龜,要看風景慢慢開我不會上國道,因為我不想影響後方車流,擔誤別人的時間,同樣也不希望有龜車擔誤我的時間,要龜請去省道或國道外線,把車道留給真正需要的人。還聽不懂的話...捷運搭過吧!捷運手扶梯搭過吧,不趕時間的都站右邊,把左側讓出來給趕時間的人通行,這就是公德心。拜託龜車駕駛,安全要顧,公德心也要有,不要在國道上散步還佔著內線。

bd_player wrote:
另外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要罰3000~6000, 依你講的方式開車, 是嚴重違法. 這難道你也不知道嗎?

國道上車速過慢、車距過長也都是違規可開罰,你知道嗎?


不管開車、騎車,安全第一是最基本的,能有多一點公德心才是好駕駛。
只顧自己安全,不顧他人路權是自私沒有公德心的駕駛喔!
b691011 wrote:
安全車距當然要有,但是開車不專心,不管車距拉多長,碰到突發狀況一樣來不及反應。
看過太多龜車,車距拉超長,當我超越他們時,都看到駕駛不是跟旁人聊天就是在講手機,根本沒有專心駕駛。本人開車技術普普,但只要上路尤其是上國道一定全神貫注,注意前方動態,前方有狀況立刻減速,安全車距也絕對是足夠反應的距離,但不會拉太長,影響車流。因為夠專心,開車沒出過交通事故。
要龜,要看風景慢慢開我不會上國道,因為我不想影響後方車流,擔誤別人的時間,同樣也不希望有龜車擔誤我的時間,要龜請去省道或國道外線,把車道留給真正需要的人。還聽不懂的話...捷運搭過吧!捷運手扶梯搭過吧,不趕時間的都站右邊,把左側讓出來給趕時間的人通行,這就是公德心。拜託龜車駕駛,安全要顧,公德心也要有,不要在國道上散步還佔著內線。


有公德心還會跟車到不超過三個車身? 不超過三個車身叫安全車距? 為何一直強調你所欠缺的東西有多重要? 真的這麼缺乏自知之明嗎?
塞車有兩個真相

一個是龜車(不是亂被貼標籤型)
乍看之下以為是安全車距過大
其實不然 中間一直有人從他前方超車
安全車距不是過大 是無限大

另外一個是煞車(大腳煞車型)
你假設踩煞車從100變成80
後面勢必要踩比你更大力 可能變成70
如果安全車距過小 變成50也不意外
然後累積了十幾台車一起變成40

那再大腳油門起步不就不會塞車了?
講這個合理嗎??後面都跟著一起塞住了
後方車輛根本不知道前方車輛是發生什麼事情
總之前方大力煞車 就要用力煞車
前方起步 就跟著起步

小腳煞車的話 你100變95 後面頂多變90
才不會亂塞一通

龜車(真正的龜車 不是被亂貼標籤的龜車)已經沒辦法用道理解決了
就努力拍他們用力檢舉

但麻煩盡量不要亂煞車造成大家的困擾
跟太近也是煞很大力的主因
不要自以為自己加減速很快就好 機動性高
長眼一點 想想後面還有很多車子 會因為你的煞車造成塞車
共勉之

我是新手的時候也是有點跟太近
但在我腦袋的運作下瞭解到了自己的錯誤
希望大家只是還不知道而已

不過安全車距 但別人煞車還捨不得減速
最後一刻才緊急煞車
那還不是一樣

b691011 wrote:
國道上車速過慢、車距過長也都是違規可開罰,你知道嗎?


請問車距過長是違什麼規?罰多少?
b691011 wrote:
http://www...(恕刪)

那樓我有追,但印象中沒看過關於車距過長的罰鍰討論

請問國道上車距過長是違什麼規?罰多少?
看到一堆回文的內容
明白一件事
高速公路的法律真的是保護三寶駕駛的
而且三寶駕駛仗著守法還是理直氣壯
不管做人的道德以及高速公路的中心價值,儘管這個法律有瑕疵還是一群人一意認為只要法律的範圍內佔用內線車道沒有任何錯誤

這樣心態的駕駛充斥,這樣我們的高速公路如何才會真正「高速」

b691011 wrote:
安全車距當然要有,...(恕刪)

相信你有辦法在3個車身的車距把速度110的車停下來,因為你很專心開車,高手。

其他人比較不專心開車,只好乖乖的按照法規的55公尺車距開車。






國外也有研究(Why you shouldn't drive slowly in the left lane),占用內側超車道,將造成"從右側超車"的情況增加,也會增加危險
因為高速公路的最右側通常是閘道出入口,是車速較慢的線道,不適合用來當作超車道。

如果最內線超車道被較慢(80~100km/h)的車占用,車速較快需要超車且未超速(100~110km/h)的車輛,將被迫減速以維持安全車距(造成回堵),或是從"從右側超車"(增加在慢車道超車的危險)。

在美國,未依規定占用內側超車道,有超過40州,是會被開單的,所以在台灣喜歡低速占用內側超車道,到美國開車就要非常注意,不能占用內側超車道,擋住後方要超車的車輛。 Left-Lane Passing Laws: A State-By-State Map

我現在在高速公路,通常都開100~110km/h,因為我也不想吃超速的罰單,但是每次遇到內線被比我慢的車占用內線,我也只好摸摸鼻子,"從右側超車",這在美國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但是台灣因為用路人只考慮自己的方便,反而不顧其他未超速且車速較快的用路人"需要超車"的權益,台灣真的是No.1
依現行法規想要檢舉龜速車完全不可能
因為你沒辦法證明他的時速是多少,你照自己儀表板也無法證明,因為你無法確定你“當時”的儀表板是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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