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為何來這棟??你也可蓋棟「安全距離」專題討論嘿~katana057 wrote:你真的開90?照"標線"距離來看您未保持安全距離唷XD常常開始爭都會砰出很多棟樓...只要都集中在最高的那一棟就夠了這樣非常占版面...(恕刪)
今日新聞:男子開價值700多萬保時捷,在限速100公里處開時速156警察追查未馬上配合停車,還掛上其他車的車牌重點是超速56,未依規定掛牌,與未依規定變換車道三項這樣加一加的罰單是5萬元新台幣!!!!!!!!!難怪一堆人要合法的人讓開,幸運的話沒被抓,就算被抓也便宜的驚人
BL06 wrote:今日新聞:男子開價...(恕刪) 前車讓了他搞不好就超速60+了速限+60就嚴重超速囉"嚴重超速"要被吊照+高額罰款...甚至會被吊"牌"三個月...他用假牌+妨礙公務 罪應該更重了這是因為米漿試乘車(直行) 撞 T牌(轉彎車)才讓我去了解到的...
103年小弟曾問過所得回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惟如小型車已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後方來車仍欲超車,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為維自身行車安全,本局已持續加強宣導用路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快車道」、「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及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之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