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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自刪

這種加裝的藍色光圈燈 監理站因為要驗的沒少 所以讓他過 警察這邊就沒說可以讓他加裝了 所以驗車可以過 罰單一樣開給他
睡不著

回一下文

雖然頭燈內有藍色光圈

但只要再自行於霧燈處


這是volvo網站內所註明前定位燈的位置

或其他2.1公尺以下的車頭位置處

裝設1顆led白色燈作為前位置燈

而這個白色led燈要符合前位置燈的所有規範

這樣法令所要求的前位置燈有


那藍色光圈依然只能算多出來的發光體

法令的檢驗標準是只要達到明文規定出的各類燈是完備的就可以

並沒有說不能再多增加一些發光體

這樣改裝藍色晝行燈或光圈的朋友只要想辦法再裝一顆白色的前位置燈就可以解決

至於罰單會涉及增設燈光是否影響行車安全的問題

這點有很多交通工程相關的論文可以提供科學上的依據

只要不造成對向車輛眩光都不會有行車安全的問題

基本上裝幾個藍光圈應該沒有這種問題






魏至聖 wrote:
這是volvo網站內所註明前定位燈的位置

裝設1顆led白色燈作為前位置燈
而這個白色led燈要符合前位置燈的所有規範
這樣法令所要求的前位置燈有


那藍色光圈依然只能算多出來的發光體
法令的檢驗標準是只要達到明文規定出的各類燈是完備的就可以
並沒有說不能再多增加一些發光體(恕刪)


這位魏大!

撇除你想硬凹的情緒,若想認真研究這問題?


1. 車種不同,別混為一談!
你開篇提到:「某天小弟將大燈改裝為「環型光圈式」,這種燈有2段,第1段只亮光圈,第二段才頭燈全亮。」
請問這是否就是BMW車款?若不是,請言明你聲稱驗過的是哪一台?
否則,車款不同,車寬燈(前位置燈)設置不同!
駕駛座開小燈亮的地方,難道BMW和Volovo的位置與型式完全一樣?
拿Volovo的霧燈?來硬凹BMW的小燈可這樣搞??
或自己新加裝車寬燈?把原廠燈凹成廢掉再亂改?
亂拼亂湊!莫名其妙!!


2. 請公布所聲稱驗過的車款與單據!
現在我對這很有興趣!若拿不出?表示你整篇的故事都在亂掰!!


那麼整件事,對照你在這篇所說,下午剛拿到岳父送的BMW 120i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75&t=2432184&p=26
看起來像是,
你剛拿到的新禮物120i已改藍色光圈小燈(或你打算改?)
怕驗車不過?所以隨便做個功課,上01掰故事當事實!
一來騙掌聲賺分數,二來讓網友幫你除錯做功課!
(還同文連po三版想四處多拉人集思廣益?)
若看來可行?你驗車就打算這樣凹!


如果事實真是如此?那我不客氣的說:你真低劣!!


若想網友陪公子唸書?直接誠懇請教就好!
偏偏亂掰故事騙人是事實??
萬一有人信了,此後一堆人成天跟監理所亂?
甚至傻傻因此被誤導而受害受罰??


那麼這篇文就不是說笑、當做打屁就混過去!!
偽造事實?混亂視聽?造成誤導?利用網友出主意?


請公布今日之前你所聲稱驗過的車款與單據!證明所說屬實!!
否則,這實在是個非常低劣的行徑!讓人看不下去!!




怎麼這麼多人認真回他還搞了一堆數據~法規~引經具典來辯論
其實不過就是耍個小聰明~人家監理站懶的理他
就上來用個不可不知...權力po上來來沾沾自喜
不要忘了開版大他有三億年營收的岳父
又是法研所的膏材生
又這麼會柪會掰
只要想鑽漏洞就拿出~~憲法上的權力~~要不就是不當立法~~來柪就贏啦
這次柪贏沾沾自喜
下次若驗不過就振振有詞說權力被侵害~~一堆爛法律
但似乎台灣就是被知法(其實也不一定知啦)玩法的人搞爛搞臭
搞到是非不分~~無奈這樣的人還整天自我感覺良好~悲哉哀哉


魏至聖 wrote:
睡不著回一下文雖然頭...(恕刪)


感覺講再多也沒有用,因為版大已經認定他沒有錯,錯的都是別人,然後硬要凹。

照你這樣講,那我是不是在車上裝滿一堆七彩的LED燈也都沒關係,就因為驗車法規裡沒有明確規範?

為什麼你改裝的藍色光圈可以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因為版大你認定你改裝的藍色光圈是小燈(或什麼都不是燈),所以檢驗法規裡沒有小燈這檢驗項目,所以你的改裝沒法可管。但這是你主觀認定的。

而你改裝的藍色光圈,可以認定就是車寬燈(前位置燈),為什麼?

就你說的,藍色光圈什麼都不是,那它到底是什麼?既然沒人知道,你也不知道,那可以就電路接線來判定他是什麼燈。

我想你切到第一段藍色光圈亮,你的尾燈,號牌燈應該也同時作動吧?那就可以認定這算是車寬燈(前位置燈)。

檢驗員就可以給你判不合格,就算你不服去申訴,我看結果也是一樣的。但就算好運給你申訴成功了,檢驗員給你判的不合格他也沒有違法,頂多就上面長官出來跟你說聲抱歉,然後給你改合格而已。

但就你這不合格但是他給你合格,檢驗員就要受行政處分,而且股長也有責任。

處分就是3個月內不得從事車輛檢驗,如果那檢驗員是約聘的,那就等於是解雇了,而版大還將人家的工作地點爆出來,如果要查馬上就死,那這3個月版大要養人家嗎?


講這麼多,版大也是覺得他沒錯,因為他是法研所的高材生,他最懂法律,所以別人都是錯的,他才是對的,不小心回文的都被告。
歐~~~一早起來暖暖手~~~

魏至聖 wrote:

這是volvo網站內所註明前定位燈的位置

或其他2.1公尺以下的車頭位置處

裝設1顆led白色燈作為前位置燈

而這個白色led燈要符合前位置燈的所有規範

這樣法令所要求的前位置燈有


那藍色光圈依然只能算多出來的發光體...發光體是否統稱為燈具?我還螢光體咧

法令的檢驗標準是只要達到明文規定出的各類燈是完備的就可以...這點你倒是很清楚嗎~

並沒有說不能再多增加一些發光體...是的,前提是增設燈具仍須遵守法規

這樣改裝藍色晝行燈或光圈的朋友只要想辦法再裝一顆白色的前位置燈就可以解決
...法規沒有規定只能有幾組車寬燈或位置燈,所以你裝十組燈一樣得遵守規範

至於罰單會涉及增設燈光是否影響行車安全的問題

這點有很多交通工程相關的論文可以提供科學上的依據...數據?論文?樣本數?連結呢?

只要不造成對向車輛眩光都不會有行車安全的問題
...誰說的算?法規?論文?你?我?監理站?法規第一行不看直接跳到影響安全部分,你也真強

基本上裝幾個藍光圈應該沒有這種問題
...有問題,哪個燈具可以是藍色??法規最後一行也自動跳過



這篇的基本迴圈如下:
我沒違法(魏) => 你違法了(網友) => 並沒有你看某幾條法規(魏) => 給你看其他法規(網友)
=> 法規侵犯我的權利(魏) ...然後繼續迴圈~~

偶爾會有一些分支啦~不過大致上就這樣~還蠻好玩的~就像鬼擋牆一樣

樓都蓋那麼高了...
怎麼還沒看到樓主把車子跟文件的圖貼出來?

魏至聖 wrote:
車寬燈是從正面可辨識...(恕刪)


這樣的話我常去artc,去爽的哦
自刪了...在管妹還沒回收文時再留個記錄
結論是他是唬人的,圖和文件找很久一直找不到,要看車子照片,車子馬上就賣了

想說等版主資料貼出來就可以讓大家拿去監理所挑戰,必引起政府關切,版主也可以上新聞挑戰法律,讓他去衝撞一下,沒想到他一直喊要衝了哦要衝了哦,卻一直後退

不過版主拿不出驗過證據,很有可能自己根本沒驗過,那又放謠言要大家去驗,不知做何居心.


PS.其實01網友素質都有一定水準,亂拿一堆法來曲解,是騙不了大家的.
餵痔瘡
你再豪洨啊!
自刪是怎樣?怎不自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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