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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內側龜速車,結果.....

Edison9527 wrote:
開車不看自己的錶不然要看誰的錶?






對啊!!

每個人開車都是各自看自己的表啊!!

所以各車之間的 "表" 都是一樣的嗎??

都不會有差異??





你可以慢慢 .

記得不要汙染環境!!



Edison9527 wrote:
大部分不就是兩種,錶速+寬限值 or 錶速+寬限值+GPS。




錯了!!

是四種!!



表速 >>> 可以理解.

GPS >>> 可以理解

表速+寬限值 >>> 可以理解.

GPS+寬限值 >>> 可以理解.


"錶速+寬限值+GPS" >>> 這要如何理解??



Edison9527 wrote:
如果照兄臺您說的,前車不知道候車是否超速,那後車也不知道前車是否是最高速行駛...






前個回覆看不懂??

沒關係!!



"前車不知道候車是否超速"


如前述說明.

表速 / GPS / 寬限值 的速度區間差異.




"那後車也不知道前車是否是最高速行駛..."


呵呵!!

依法規條文的立場與標準(有無堵塞行車).

何須知道前車是否是最高速行駛??



因為 "高公局" 與 "法律條文" 的立場與標準 "不同" .

因為 "高公局" 將 "法律條文" 的 "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給閹割了.

因為 "高公局" 的立場與標準是 "最高速限 = 不堵塞行車".



所以你才能拿 "最高速限" 說嘴.

所以你才可以 "佔用有理" .

所以你才會 "有恃無恐" .


一連串很有趣的討論,也差不多告一段落了!
就像花開時,蝴蝶蜜蜂很多,花開始謝了時候,就乏人問津了!
實在太像台灣的時事,永遠有密月期,接著就塵封在回憶,最後連回味都顯得多餘。

昨天,接到了國道警察的電話,他很認真的告訴我,
該篇報導的敘述是記者自己的意會,不是國道警察的說法,
他也說得很明白,國道內側如有龜速車,除了警察有辦法取締之外,是沒有人可以取締的!

但,他也說得很明白,最好的辦法,就是法規內能把最高速限的字眼拿掉,使用完內側車道就是要讓出。
法規定義的太模糊,讓執法者及民眾都處在一個很無以適從的狀態!
他們也只能就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盡一份心力。

另外,也提到閃大燈讓道的這件事,他說,如果前車檢舉,一樣是逼車成立的,不管是按一下,有間隔的按兩下,鳴喇叭都是。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5497
和這個新聞的說法,又有出入了!

過去,閃燈和喇叭,是彼此行車人間的默契,也許是提醒,也許是打招呼,
然而,隨著有些人的濫用,一同併入了惡意逼車的範疇

找不到價值中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等手腳都在痛時,才發現,怎麽醫的時候都互相矛盾
大概就是我們現今的寫照,法律的缺陷,三寶的增加,保護三寶,另立法律,法律立起來,反而打破了原有行車的秩序。
這不符合大家的本意啊,應該是將法律的缺陷補足,取締三寶駕駛,如果政府能做到這樣,何須駕駛人自己主持正義呢?

最後針對大家覺得這樣實驗過程不恰當,這我也願意道歉。

感謝大家踴躍的討論,不管是好的壞的,都很感激!
至少,這個話題,曾經在你們的心理有個印象,也許哪天,這議題可以繼續了,或許是個好的開始。

最後,希望大家能體會施比受更有福,還給高速公路一個暢通的環境,善用後照鏡,如果有車逼近,就禮讓一下吧!
也許,是他太太即將臨盆或是趕著回家見親人最後一面......換彼此一個微笑,找回,最初的互信和尊重
謝謝大家
支持您的精神
但我的想法是內線車被外線車超車(二台
以上車子)且內線車為車隊長,這樣才能表現出內線車是慢車。
希望您能成功
龜車的定義:
不跟上前方車流,與前車距離始終超過3個車身以上就是龜車(塞車的始作俑者),不論行駛在哪個車道皆適用。

最有效的防制方法:
龜車被舉發次數達3次者,終身禁止行駛國道,因為龜車駕駛的駕駛習慣走平面道路跟走國道是一樣的速度,所以平面道路就可以滿足龜車駕駛的用路需求,也不會造成國道塞車,所以禁止龜車上國道,讓龜車跟一般車輛分流,以達到交通順暢。

如果被禁止上國道的龜車又偷上國道被抓包,那就吊銷駕照終身不得考照。
因為這類駕駛以開龜車當路隊長,阻礙後方車流,影響其他用路人為己樂,違背汽車發明者初衷,這種駕駛不配開車,讓龜車駕駛保有機車駕照已經是對他們最大的恩典。

如果駕照被吊銷的龜車駕駛仍偷開汽車被抓包,就將其當下駕駛之車輛沒入後拍賣,拍賣所得用來維護國道之修繕。

如此才能有效杜絕極度自私又毫無公德心的龜車駕駛,還給正常用路人【行】的權利。
b691011 wrote:
龜車的定義:不跟上...(恕刪)

3個車身?
大約15公尺左右,
但法規安全車距,車速110的車距要55公尺啊!怎麼被改成15公尺?

b691011 wrote:
龜車的定義:
不跟上...(恕刪)

說的比唱的好聽,遇到測速照相時還不是變成縮頭龜車。
b691011 wrote:
龜車的定義:
不跟上前方車流,與前車距離始終超過3個車身以上就是龜車(塞車的始作俑者),不論行駛在哪個車道皆適用。

最有效的防制方法:
龜車被舉發次數達3次者,終身禁止行駛國道,因為龜車駕駛的駕駛習慣走平面道路跟走國道是一樣的速度,所以平面道路就可以滿足龜車駕駛的用路需求,也不會造成國道塞車,所以禁止龜車上國道,讓龜車跟一般車輛分流,以達到交通順暢。


光看你的發文, 你應該是最適合被終身禁止行駛國道的人選, 3個車身叫安全距離? 時速110要保持55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你知道嗎? 以4.6米長的一般車輛來說, 這大約是12個車身!

遇到這種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後車, 前車駕駛如果對安全有概念的話一定是慢慢的減速並將前方的安全距離再加大到20個車身以上, 以免遇到突發狀況的時候被後車追撞. 所以你應該會常遇到龜車, 因為你開車的方式會讓前車不得不龜, 像你這種寶貝駕駛, 才真的是高速公路上的毒瘤, 卻又不自知.
bd_player wrote:
光看你的發文, 你應該是最適合被終身禁止行駛國道的人選, 3個車身叫安全距離? 時速110要保持55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你知道嗎? 以4.6米長的一般車輛來說, 這大約是12個車身!

有專注前方車況專心開車的話,根本不需要那麼長的安全距離,一堆龜車喜歡把安全距離拉超長就是因為這樣方便他們不用全神貫注專心開車,開心的跟旁人聊天,等發現前方有狀況時再來反應,反正安全距離拉超長,反應時間很多啦!影響車流!龜車才不在乎,他們只在乎爽龜國道,安全第一。
沒錯,安全絕對該擺第一,但麻煩不要那麼自私,要龜去省道龜,一樣可以讓你安全第一,也還給國道該有的車速。反應慢或不敢踩油門,麻煩走省道,不要硬上國道又把車距拉超長,影響車流。
要上國道就請專心開車,請把100%的注意力專心開車,因為國道車速快,不要上了國道還想分心聊天或打瞌睡,然後再來拖長車距。看過太多龜車駕駛嘴巴說為了安全所以拉長車距,但其實只是不想專心開車才拉長車距,真的很缺德。
如果是60歲以上老人,因為反應慢,拉長車距情有可原,未滿60歲的還在那龜,真的丟臉。


bd_player wrote:
遇到這種不保持安全距離的後車, 前車駕駛如果對安全有概念的話一定是慢慢的減速並將前方的安全距離再加大到20個車身以上, 以免遇到突發狀況的時候被後車追撞.


又是一個典型的龜車駕駛。
麻煩要龜去省道龜。
真的要上國道麻煩你不要開內線,在外線慢慢龜就好,因為你的開車方式並不需要超車,只要乖乖跟在前車後方並保持足夠你反應的車距就好。

把內線道跟超車道讓出來,會有很多車主感謝你。
我也不用再把外線當超車道了(因為一堆龜車龜在內線)
b691011 wrote:
有專注前方車況專心開車的話,根本不需要那麼長的安全距離,一堆龜車喜歡把安全距離拉超長就是因為這樣方便他們不用全神貫注專心開車,開心的跟旁人聊天,等發現前方有狀況時再來反應,反正安全距離拉超長,反應時間很多啦!影響車流!龜車才不在乎,他們只在乎爽龜國道,安全第一。
沒錯,安全絕對該擺第一,但麻煩不要那麼自私,要龜去省道龜,一樣可以讓你安全第一,也還給國道該有的車速。反應慢或不敢踩油門,麻煩走省道,不要硬上國道又把車距拉超長,影響車流。
要上國道就請專心開車,請把100%的注意力專心開車,因為國道車速快,不要上了國道還想分心聊天或打瞌睡,然後再來拖長車距。看過太多龜車駕駛嘴巴說為了安全所以拉長車距,但其實只是不想專心開車才拉長車距,真的很缺德。
如果是60歲以上老人,因為反應慢,拉長車距情有可原,未滿60歲的還在那龜,真的丟臉。


你駕駛習慣不改的話根本沒資格上國道. 最自私的明明是你, 還說別人.

你知道一般車輛在時速100的煞停距離大約是50公尺嗎?

你知道一般身心狀態正常之人感知反應時間為0.5至0.75秒嗎? 在時速100的時候等於發現前方有狀況到開始煞車時己經又跑20公尺左右了.


結果你居然認為跟車不應超過3個車身, 3個車身的距離大約是14公尺左右. 依照以上的數據, 你還認為跟車可以保持不超過3個車身的距離嗎?

這表示以你開車的方式遇到突發狀況一定是撞上前車, 而且是撞的非常用力. 造成嚴重的傷亡的機率非常的高.

另外開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要罰3000~6000, 依你講的方式開車, 是嚴重違法. 這難道你也不知道嗎?
說得好!這社會真的希望多點成熟的車主,馬路不是為個人而開,需考量大眾的權益,更不是自私的車主來亂定義,為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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