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郎 wrote:除了少數無速限高速公...(恕刪) 以台灣人腦殘的心態認為.我就開慢一點.就不容易出事.其實是自己不會開車.車子不是能動就好喔.是要能穩定的駕駛.這其中包含在高速公路上快速地駕駛.如果沒有這種技術.又有什麼資格來開車呢.還不如去坐大眾交通工具吧.
sam31439 wrote:腦殘的政府公務人員如提高智商能和社會接觸會更好定法律的人通常他都不會遇到這個法律子女都送到國外去或是有人接送剩下我們這一推乖乖繳罰單的傻子 公務員除了少數局處首長,誰有司機接送?我非公務員,但我認識很多公務員,也沒有任何人的小孩在國外一項法規的制定(或修訂),一般都是要等到社會上有需求的時候才會有動作,而且也要大家都有共識的時機,法規才能有效推動不是甚麼都推給小馬哥,或公務員,法規訂的不好,請先去找你選出的立委
公務員除了少數局處首長,誰有司機接送?我非公務員,但我認識很多公務員,也沒有任何人的小孩在國外一項法規的制定(或修訂),一般都是要等到社會上有需求的時候才會有動作,而且也要大家都有共識的時機,法規才能有效推動不是甚麼都推給小馬哥,或公務員,法規訂的不好,請先去找你選出的立委個個有司機還得了那是大官!!!!小一點就來個公器私用的不在少數認識的是基層公務員,有沒有高級一點?簡任或是薦任7 8 9 級以上越高級越容易官僚和社會脫解都是年輕的還沒被污然!只是爸爸媽媽要好好考試!找個薪水穩一點的,多念點書所以乖乖考試個幾年以後乖乖聽命上級這位應該是那最後的13 %找立委有用歐?現在是騜天下
拍郎 wrote:以台灣駕駛人的素質跟國產車的安全性再提高20km/h是嫌台灣的肇事率跟車禍死亡率不夠高嗎?...(恕刪) 照你的邏輯以連結車的性能還有對其他車輛造成的傷害那所有連結車都不得超過時速60了因為光是時速60煞車距離就比一般房車時速100還長, 這樣還上國道豈不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嗎?速限這種東西不是齊頭式平等就是公平, 就是照顧眾人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 沒那個屁股就不要上高速公路舉例來說吧, 台灣人平均國民所得2萬美元有能力的就多賺一點, 沒能力的就少賺一點如果英明偉大的政府跟你說因為國民所得平均2萬美元你超過的部分全部都要繳稅, 補貼不到2萬美元的人請問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