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行駛高速公路為何不能佔用內線?

frogghoul wrote:
反駁我會證據,現在...(恕刪)


在高速內線道開太"慢"而被罰

有疑慮就自己去爬吧



另外台灣車輛依循目前法規的因素

絕大部分的車輛就是快樂表
絕大部分的車輛就是快樂表
絕大部分的車輛就是快樂表


而且因為法規制定的誤差範圍因素

快樂的程度就是不一樣
快樂的程度就是不一樣
快樂的程度就是不一樣


這不是表示就不用參考儀表速率

而是在維持原廠出廠規格的前提下

依循儀表在速限下行駛就無超速的可能

但儀表速率以最高速限行駛時≠以真實速率最高速限行駛

實際的速率以警方核可的儀器測得的數據為準
實際的速率以警方核可的儀器測得的數據為準
實際的速率以警方核可的儀器測得的數據為準
佔內線和開內線完全不同
低於最高速限甚多的車開內線叫佔用--該罰
以最高速開在內線叫持續行駛--沒啥錯
超過最高速限開在內線叫超速違規-本身就該罰了,還要別人讓你?
不想開超過最高速限+10
是不希望接到罰單
並不是想當龜車


tokikawa wrote:
佔內線和開內線完全...(恕刪)


最高速限指的是儀表速率還是真實速率呢?

如果是儀表速率

前車儀表速率110真實速率100

後車儀表速率110真實速率105

前車該不該讓呢?
前車儀表速率110真實速率110
後車儀表速率120真實速率120
前車的您該不該讓?

想超速的就不對在先,應禮讓按規定範圍內的優先啦!

chiayingcool wrote:
最高速限指的是儀表速...(恕刪)

1974 wrote:
前車儀表速率110...(恕刪)


如果是問我個人意見我是會讓啦

畢竟超速與否的判斷權力又不在我身上

但在超車道擋到人確已是事實

當然要死守超車道不讓後車啊
就像頂新一樣
雖然不道德
但只要不犯法
指著它鼻子罵的鄉民也莫可奈何~~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哈..
愛超車的誰會死守內線道,還不是有路就超..
遇照相一樣當龜車。
國道大部份是3車道,你每天開在不同時段都會有不同結果
內線定義 超車道 真的是多此一舉,只是更復雜化行車制序
內線定義 最高速限行駛 較符合現況吧!

toyotaphobia wrote:
當然要死守超車道不讓...(恕刪)

1974 wrote:
哈..
愛超車的誰會死守內線道,還不是有路就超..
遇照相一樣當龜車。
國道大部份是3車道,你每天開在不同時段都會有不同結果
內線定義 超車道 真的是多此一舉,只是更復雜化行車制序
內線定義 最高速限行駛 較符合現況吧!

沒錯
就像大家吃外食
誰會去注意油的來源
商家更樂得買便宜的油
真正有錢有閒會注意安全衛生的消費者,還不是去大餐廳大飯店吃

起訴頂新 真的是多此一舉,只是更復雜化吃飯制序
就讓頂新繼續以前的經營模式 較符合現況吧!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chiayingcool wrote:
最高速限指的是儀表速率還是真實速率呢?

如果是儀表速率

前車儀表速率110真實速率100

後車儀表速率110真實速率105

前車該不該讓呢?

按照法規是不須要讓,
我也覺得不須要讓,
大家速度都合法的前提下,速差不會超過10公里,讓了也快不了多少。
且車輛速度不是永遠恆定,搞不好讓完車後,後車又轉為相對較快,這樣又要再讓一次。

當行駛內線後面有車時,
與其讓車,
不如提升一點點速度,讓實際速度盡量接近速限,安全又方便。

CUFOX wrote:
按照法規是不須要讓...(恕刪)


問題不就是路隊長不讓也不補油門加速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