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 件數恐攀升新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楊信毅表示,過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舉時效達3個月,常有人累積40到50件違規一次檢舉,違規民眾一次接到四、五張罰單,總抱怨「第一次立刻開罰,就不會一直接罰單了!」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李忠台表示,民眾若因檢舉時效長,無法立即得知自身違規進而改善,和裁罰目的不符,今年6月間道交條例修法,將檢舉時效縮短為7天,8月1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