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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這整個問題可以歸咎幾點:
1、駕駛道德不足:一堆閃燈、按喇叭都不動的,不知道是視力不好還是聽力不好,真的應該重新健檢考駕照。
2、法令不周延:上次修法時還夾帶了一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造成了路權的爭議。原本超車道就是後車路權大於前車,前車只要看到後車就應該加速或退回中間車道,但是上次修法時加了那條,就成為了龜車的「天條、護身符」。
如果能修法刪掉上次增加該死的那條後,明定超車道就是後車路權大於前車,超車道就不會有爭議了。
小弟常跑國6,只有二線的國6因為龜車佔內線,造成超車車輛只能用鑽的,左閃右躲來超車,這個危險性比在超車道超車危險太多了。
很多龜車族都會說因為別人超速超車違法,所以不讓…云云,但是原因還是我們的法規有問題,超車道路權不明。像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其實有些路段並沒有比我們的二高大(看youtube影片,小弟沒去過德國不好意思),甚至有些路段還比二高窄,為什麼可以無限速?危不危險重點在法規、在駕駛道德,台灣二者皆空,開車不論有沒有超速都很危險,龜車龜在內側,所有的車都要閃你再切回內線難道就安全?
安不安全真的不要執著於「速限」上,20年前的速限跟今天差沒多少,但20年前的造車穩定性、安全性跟今天會相同嗎?
快速道路的匝道限速40㎞,我真的想叫交通部長來開給我看,如何才能由速限70㎞/h的快速道路,在不超速的情況下匯出到速限70㎞/h的省道?(70->40->70)。在很多腦殘不合理的速限下,還一直用速限當藉口妨礙後車路權…龜車駕駛醒醒吧!
超速不見得危險,反而突如其來的減速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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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怪怪的
超速也會撞到前車
減速有保持安全距離也很安全
看來超速及減速都一樣的結果
守法開車才是正道
t3629655 wrote:
說來說去就是爭誰的錶...(恕刪)


我覺得主要爭議是如果已經開在速限了, 為什麼要讓, 所以應該改成跟美國一樣, 在超車道如果遇到比你快的車, 就是要讓, 不管限速多少, 或者已經開多快了。

簡單講就是 slower traffic keep right.
油價一公升100元得時候
路上一定沒有龜車。。。
現在車子都很好,
其實車速可再放開至130km/h,
有些車在最內側車道,
大都是開長途,又限速限,很多就會龜在那!
就造成擁塞原因之一
最內側超車道.並不是只有超車能用而已
併排的車一堆..有笨蛋想要超速超車,想讓也無法讓.
我覺得主要爭議是如果已經開在速限了, 為什麼要讓, 所以應該改成跟美國一樣, 在超車道如果遇到比你快的車, 就是要讓, 不管限速多少, 或者已經開多快了。

簡單講就是 slower traffic keep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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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美國的話比較容易達到你想要的,因為台灣人是不守法的(在這裡你就看到了)。但不守法的台灣人去別的國家大部份都會守該國法律。
chkang wrote:
這次春節如果有利用國...(恕刪)

月經又來了...

就讓你取暖吧...

建議你移民到德國...

那裡沒速限比較適合你...

反正我還是會依法令規定以最高速限+10以內開內線...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lifeofdream wrote:
昨天回程不知遇到多少...(恕刪)

內側車輛已經開到最高速限,幹嘛要讓違規超速車輛
如果速限110K結果內側車輛只開到100K,
讓後面時速100~110K車輛才有道理,

自己想違規超速,憑什麼要別人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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