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又看了一次主文..
發現這文真的挺誤導的....
一開始就被樓主牽著鼻子走...
""
但我告訴他
中華民國規定車輛檢驗的法規只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裡面有關車燈的項目只有
頭燈(head lamp)、
車寬燈(clearance/front position lamp)、
尾燈(tail/rear position lamp)、
煞車燈(stop lamp)、
第三煞車燈(high mounted/S3 lamp)、
方向燈(direction indicator/turn signal lamp)、
後號牌燈(rear registration plate lamp)、
倒車燈(reversing lamp)、
危險警告燈(hazard warning lamp)
根本沒有「小燈」這個檢驗項目""""
是的..
根本沒有小燈這個檢驗項目..
WHY?
因為...
沒有一個正式叫小燈的檢查項目..
也就是說...
除了以上規定的燈,小燈根本連裝都不能裝的...
好..
那樓主應該會說.. 小燈是俗稱..
那正是的名稱是什??
不管是什麼燈..
這個所謂的小燈....
一定是被歸類在以上的燈類裡.
沒有被歸類在上面.. 對不起. 不能裝.
有被歸類在上面.. 那就照規範來..
所以你的小藍藍根本是狗延殘傳
= =
法例連改都不用改.....
魏至聖 wrote:
大大真的要好好的念一...(恕刪)
版大,您驗過的照片和相關資料可以公開一下了吧,我想要改裝的人並不想再上法律課了,只想要實務,有您驗過的資料,大家去向全台各地的監理站據以力爭,說不定會得到政府的重視進而修法哦,你功不可沒哦,但政府一定會去查誰驗過了,所以版主請給大家真實的個資和車籍資料.

傻西瓜 wrote:
驗車時,開後車廂,拿出你複製貼上的a4紙唸給他聽!!!!...(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為的,但你總要先看到他明確驗過的證據吧,不然怎麼去和監理站爭,而版主說車子賣了,似乎驗過的資料也正在尋找當中,他答應過大家要公開PO改裝照和監理站給他驗過的完整資料的,是那裡的監理站和誰驗過的,他都會說的,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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