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
好說好說高興的是,有...(恕刪)
被報紙新聞教育壞了...斷章取義...只講對自己論點有利...交通亂源
高公局還有說
高公局回函:
四、 如後方來車超速,雖屬違規,惟為維自身行車安全,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
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仍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是都沒看到是不是...腦袋邏輯整個不可理喻
AL168 wrote:
雙方各講各話
那就照雙方自己意思去走高速公路就好啦
但...後車...晚來自然就是吃虧囉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是合法的...(恕刪)

AL168 wrote:
那你叫高公局把第八條...(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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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搞玩 wrote:
他們的導航機多一個功...(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