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樣的,這篇ETC的文章,竟然在短短的兩天半裏,就引來了近兩百二十篇的回應。可見ETC上路已數年,仍是一個正反兩極各持已見的政策。我是在政策一上路就安裝,約兩個半月後就退回裝機費680,就給它慢慢加值,也沒想過要儲值3800,省那個兩百元。要說對它有什麼意見..........就是收費站的寬度仍是延用以前的站體。有點小恐怖。因為我過站的速度很少低於75Km/Hr;且多半是80以上.........即然ETC已上路,不仿在較寬的收費站,將ETC車道改裝寬一點。
Firstmind wrote:您說得很好有條理 也有見地不過您的論述忽略了一種人===>我很想使用便利的ETC,可是我不支持遠通的ETC為什麼?我痛恨貪贓枉法、利用特權、走後門的人事物說我憤世嫉俗也可以當這社會越來越現實、人心越來越沉淪法院判決也無法阻止遠通繼續經營的既成事實沒有什麼資源與影響力的小市民也只能消極行使抵抗權 說的太好了,我爬了好幾層樓,就是要看到這句話!我也是認同ETC的好處,但是我就是不支持遠通的ETC,對,裝了的朋友,你們可以很快通過,甚至自私一點,認為愈少人裝愈好,可是我也是認為當初的評選怎麼樣都不應該是紅外線取得最後的勝利。我在九年多前,那時我還開一台小March,我參加了高工局辦的ETC試用專案,印象中只有龍潭收費站與樹林收費站有這樣的設備。我因為通勤需要,我常經過樹林收費站。那時候車子上也是要黏一台機器,而那張卡高工局已經送給我當紀念品了改天PO上來給大家看看~我當然會知道有ETC的好處,但是你想想,弄了半天,還是跟九年前一樣的紅外線,那是怎樣?不是有人故意不進步,就是有什麼黑箱作業在裡面!你看看日本的車子,甚至ETC是結合在中控台附近,不用對準所以,這不是牛肉麵好不好吃的問題,而是在有兩家牛肉麵,其中一家把另一家用非正當手段弄倒了。所以只剩下這家牛肉麵可以吃。不然,我認為政府可以開放第二家ETC來競爭阿,那我一定會裝,(那種沒有OBU的系統)
有人提到抵抗權啊?真是太好了。每次提到ETC,就會有人說什麼越少人裝越好,這樣他才能獨享快速通過ETC車道的快感。那麼沒裝ETC的多數來發起一項運動好了,一出收費站車道,油門一踩加速到60KM/HR後,立刻往左行駛到內車道,擋住這些傢伙的路,擋住一台算一台,如何?反正規定通過ETC車道的速度也不是100KM/HR,除非他們超速,否則我們也不能算違法,是吧?看你們這些自私的人,要不要把那個徐先生的OBU扔掉,加入我們抵抗這個毫無優惠,不知道好康到誰的ETC的行列!
GDC1 wrote:油門一踩加速到60KM/HR後,立刻往左行駛到內車道,擋住這些傢伙的路,擋住一台算一台,如何? 內線道僅限超車及最高速線行駛之小客車擺明當烏龜車...罰很重的然後你的車子屁股最好夠硬...被撞到最好你人沒事,因為你還要賠對方因為時速60行駛內線是違規的...違規切換車到被後車幹到是有肇事責任的烏龜...七刀為什麼ETC車走內線沒問題因為我時速六十過站,你才時速五過站...閉著眼我都可以超你車...檔什麼!
已裝 + 1每天都上高速公路至少刷二次,用了快一年半沒黏在前檔上,要用時才拿出來擺至今均未扣款失敗機子錢早退了電池到現在都還在 HI 狀態沒車 & 測速時,均以 60 ~ 80 km/h 過關真的比用回數票時,油耗平均至少省 0.5 km/L但要一次加值 4000 元,才能享 95 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