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麼多頁的回文,只有一個感想?大家有想過政策的內容及想要訴求的重點嗎。沒車位不能購車,是針對許多車長期佔用臨停收費車格。或是將車子長時間停在合法區域,常造成道路阻塞更進而可能妨礙救災。有"車位"才可購車,應該不是說A到B那就A和B都要有車位!政策的用意應該是要A地要有自有車位讓自己的車可以長期停放,B地就找臨時車位付費停車。法律只能規劃大方向,當然細目也是長時間修法累積的。更進而國人素質的提升進化......雖然會使生活開銷增加,不過我也支持這個方案,畢竟使用者付費不要只想著自己自私的觀點。
我是非常贊成這項政策,但前提是新北市.基隆.桃園也要一併實施才合理,真正的台北人出門到市區大都坐捷運,另外大家看看上下班的高速公路省道,有多少車要到台北市上下班的,真正台北人真的很少,每次長假台北就像是個空城,科P你說對吧
E39520 wrote:車沒有好好停在法定停車空間內,不是違停是什麼?...(恕刪) 想請教一下。我現在在台北市某個路邊長期停車的地方,該路的兩邊都各停著十幾輛汽車,路的兩邊都沒有劃停車格、沒有劃紅線、黃線、不用繳停車費,警察每天騎警用機車經過幾次,我都沒收過違停的罰單、也沒有拖吊車來拖吊,這算法定車空間? 還是不算法定停車空間?
我覺得這台灣的亂象是因為國人很愛亂停車,停車的亂像台北最為嚴重路邊臨停一下就好?只是買一下東西?停幾分鐘就好?這些都是臨停最愛說的藉口臨停的人真的很自私,因為往往只會考慮到自已的方便,別人怎樣不管我的事再來就是特別愛並排停車,往往出事都這樣子,騎士為了要閃旁邊並排車子就往內車道騎那天自已被別人的臨停並排的車害到自身,到時後就說,就因為別人這樣子停車害到我自已都知道這樣子很危險,然後等到自已開車出去時,同理心馬上就被狗啃了,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打自已的臉過北市當你要規畫這樣子的政策時,是否有想到開出去是否有車位可以停??當要實施這政策時,要配套的措施太多太多了,臨停的亂象沒有改,說真的改其它的都是空談的!!!
路邊免費停車.. 就是圖利特定人士..只要是車位不足的地方,都不該有免費停車的事發生. 那怕是只收$10/Hr ..我家附近(中和)路霸一堆..轉彎處該劃紅線的地方里長也不劃.. 就是怕得罪人.. 這啥鬼東西??
"不然松山機場跑道很寬啊,怎不去停?"這句話好有趣,要形容也形容好一點的話咩?會說這句話的人,說話沒經過思考因為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不會去松山機場跑道除非可能連常識都沒有??我想應該不會啦!!常常都看到很愛亂比喻的人很想知道程度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