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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把方向燈撥桿列為選配!

Mr. RayChen wrote:
台灣應該把方向燈撥桿列為選配!(恕刪)

不是聽說台灣某銷售第一名的品牌早就已經列為選用配備了嗎?

rchang631 wrote:
有點常識好不好,在台灣左右轉彎才需要打方向燈好嗎,變換車道時打燈,別車看到會加速的




那表示你沒被國道警察攔過!!


沒常識的是誰請搞清楚
我也一直以為是選配耶
變換車道不打就算了
轉彎也不打
不然就是已經要彎了才打
(轉方向盤適才"順便"打一下)

Mr. RayChen wrote:
你以為你很有常識嗎?...(恕刪)

6F是反諷吧...
比起這個,我覺得轉了才順手打燈的更讓人無言,

這種人一旦被撞到時會很大聲的說:我有打方向燈耶!!

X的勒...這個有打跟沒打不是一樣逆?
我到很多國家開過車

日本,加拿大,挪威,丹麥都很不錯
在那裡如果自己不守規矩會覺得很丟臉

美國,英國,法國還可以
打方向燈,後方車輛幾乎都會減速讓你過,叭你反而是因為你動作太慢要催你趕快切過去
不過大城市大家開車還是很急,我就曾經在巴黎凱旋門圓環繞了兩圈切不出去(不過可能當時技術不好)

台灣更次之
打方燈會有一半以上的人會加速不讓你切,實在不懂這些人的心態是什麼

不過最爛的還是對岸,真是不守規矩到極點,只會狂按喇叭,開車還會看到阿嬤推著菜籃車跟你卡位
是應該弄個選配!另外法律也做各相關修正,未打方向燈者而導致肇事情況,依法加重3/2刑責另賠償部分則加重2/1。既然你不想守法也無視他人生命安全而導致對方傷害或死亡那沒啥好說的,所有的罪責都要一力承擔。

diomago wrote:
我每天忠實地打燈轉彎...(恕刪)


哈!哈!哈!

真的難為您了!

謝謝您!總有您這麼幽默的人,可以增加我們的生活樂趣!
連反諷都看不出來嗎?

認真就輸了

Mr. RayChen wrote:
自從18歲拿到駕照後...(恕刪)

sunnymay0526 wrote:
台灣的用路環境變的跟...(恕刪)


沒錯
我就有叭過人家 只為了提示他
因為他並排停車
我怕我過去 他又不看照後鏡的給我左切出來 那我不就被撞到了
結果他們一群人堵我 然後很大聲的說 叭殺小
因為我沒有辦法一個打十個 加上他們有球棒(他們是一群熱愛打棒球的年輕人)
所以我就解釋給它們聽
還好 他們聽得懂人話 沒有把我的頭當棒球打
不然我想我現在應該沒辦法回覆了

其實我喜歡看棒球 但更喜歡看球員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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