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tyAvant wrote:
超完車, 應回到中線...(恕刪)
那法規應該改成
"除超車外禁行內車道"
tokikawa wrote:
基本上
討論佔用內車道卻刻意避開超速不談
整個前提就已經不正確了
一旦速度已經到達速限
代表沒有車可以在不違規超速的狀況下超車
也就沒有所謂佔用超車道的問題..(恕刪)
t3629655 wrote:
應該改為限速才可使用內車道,廢除超車兩字。
或改為
內車道限速110
中線道限速100
外車道限速90
大車可使用內車道<
..(恕刪)
nxwo wrote:
雖然有點離題
但還是一篇不錯的文章
可以參考看看
國道上莫名的塞車...
http://disp.cc/b/27-3ple
裡面提到會產生高速公路會產生壅塞原因
除了車輛密度外
不外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及隨意變換車道..(恕刪)
leazy wrote:
我個人是認為只要考駕照的時候順便智力測驗
IQ80以下終生不發照
這樣就不會有人誤解內車道為超車專用道
不然一堆智商太低的人
無法理解超車道怎麼不是超車專用道...(恕刪)
t3629655 wrote:
政府不是白痴3條道路保留一條給人違規超速用,是要給限速行車及低於限速者超車用。
IQ80以下者很容易只看到自己喜歡的部份,所以不要給他駕照比較好,不然政府就要為這種人加蓋一條高速道路給他用
超車自己以限速去超,內連道己是最高速了不需去你去超了。
你認為他未達限速你就打電話給交警來測速。
...(恕刪)
yungtechen wrote:
那法規應該改成
"除超車外禁行內車道"
這樣好了
既然您這麼有遠見
建議你出來選總統
我一定投給你
屆時請用力修改交通規則
我一定挺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