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罰他每個禮拜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
一直到他也抓到一個交替,同樣是酒駕衰鬼
才能結束勞動服務,滿兩年以上,還是抓不到的話,再由法官決定是否停止勞動服務。
若政府有用這個方法,要給我權利金,意思意思就好
今天撞死的不是官員也不是重要人物~~~兩三天過後就安靜了!
如果今天撞的是達官顯要....不用半年馬上立法通過執行了~~~
後座繫安全帶先是胡市長夫人再來個國父孫女~
2011年1月29逝世,同年2011年3月10就修法,2011年4月21日三讀通過~~
效率之高令人嘆為觀止.....所以最好大家每天燒香保佑哪天撞死個高官,這樣要修法比較快!
孫穗芬出車禍時因為坐在汽車後座未繫安全帶,引起修法要求汽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法規輿論。
2011年3月1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
增訂小型汽車後座乘客應強制繫安全帶規定,被稱為「孫穗芬條款」
[10],2011年4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此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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