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0936 wrote:
謝謝您的祝福有人提到...(恕刪)
時速合法,後車不該超車...
用“說的”來開車,這是當然!
用“說的”來開車,你說有在速限上就是有在速限上,要出現“超速”兩個字(再隨便加個數字)才有超速,要key進“超車”兩個字,別人才會看到才會知道你要超車...

文章裡你都沒出現過“你要(會)超車”,去迴避實際上開車你就是會有超車的需要,然後用這種方式在討論問題,你這樣對喔?(所以你才會把你開車開120的事完全改掉,好當作你沒違規你不違規,然後來大罵別人違規?)
照你的邏輯,那文中你沒說你有駕照,大家不就要當你是無照駕駛?不然你怎會開120?


實際開車,從後車看前車就是不到速限,前車仍應佔道?
後車速度一定會比前車慢,那前車究竟有沒有達到速限無法得知(這算是很尊重前車的說法了,不然直接用後車速度去確認就好了..),那為何前車不讓?
不知道前車速度,甚至眼前錶速所示就是前車不到速限,前車為何要違規佔道?
不然就是重回原點~你前車證明你在速限上啊!
道德?你只要求別人要道德,你自己就佔內道開爽爽?就像你自己可以開120,别人開112就要被你滿口違規違規的叫?這就是你的道德喔???
佔道,法律沒規定,高公局說明也在道德勸說不要(根本就是叫你要讓),你現在居然拿著道德大旗要別人認同你佔用車道?
你這麼不公不義扭曲道德實義,你真的要這樣造業障?

101年高公局最新說明~
真正正確的駕駛觀念在此!
高公局說的已經非常的言簡意賅,很好理解了,如果再去看一些人自以為博士的謬誤論述,而造成傷害,就是行為人自己智商的問題了...
remo2919涉嫌公然侮辱以及誹謗名譽的行為在1595樓
道.歉文
我太正義魔人了??..原本只有兩行字自認有錯的增修前原文
被修改消失前的原生首篇文(引言的部份),開120還說別人違規所以不讓道?
大家喜歡說30公分?(串子裡討論的都是性騷擾?去搜尋有更多30公分?)
誰才把道德當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