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swj wrote:
我是說台灣的駕駛人...(恕刪)
對阿~都超棒的~只不過要他讓一下就跟你拼命~讓一下就會死!
Jim24hr wrote:
我在德國是被人家德國佬按住喇叭直到我讓開然後他超過去
過去的時候順便秀了一下德國人的中指有多粗
當時我時速超過150....
...(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義大利的法律跟台灣一樣嗎?
...(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這樣啊~法官錯誤解.
路權,使用道路的權利,"行駛"是動詞,內車道是名詞,使用內車道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事,你就繼續視若無睹吧~
但書本來就是搭配內車道為超車道來合法使用道路,小型車於不堵塞時,可依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這句話,國外的法律有寫進去嗎?
國外的最內線跟中線的最高車速的速限一樣嗎?
條件不同的用路環境,不同的法律,硬扯在一起,毫無意義
..(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但書本來就是搭配內車道為超車道來合法使用道路,小型車於不堵塞時,可依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這句話,國外的法律有寫進去嗎?
國外的最內線跟中線的最高車速的速限一樣嗎?
..(恕刪)
看到小賢子 wrote:
條件不同的用路環境,不同的法律,硬扯在一起,毫無意義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