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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高速公路為何不能佔用內線?

miamivice wrote:
沒有法律責任兩者就沒有因果關係嗎?

錯了,
而且我也沒這樣說喔。

miamivice wrote:
原本是在討論兩者因果還是在說兩者法律責任啊?

都不是喔,
這兩點一直沒有爭議。

miamivice wrote:
想扯法律別的發現沒用現在繞一圈還不是要承認?

是啊,
你先扯到法律責任,結果被我拿來打你臉。
這句說的就是你自己呢。

miamivice wrote:
之前用那些藉口想推託卸責是有什麼意義?
如今逃不了因果又改說要改善超車事故不能從這下手

錯了,
我沒有想推託卸責,也沒有要逃啥因果。

前面說的很清楚了,
並不是有因果關係就是適合下手改善的部分。

"開車上路"這行為和很多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
但若有人想用禁止開車來改善交通事故,
就讓人笑掉大牙了。
miamivice wrote:
小朋友就是如此錯亂邏輯...
原本是你說你已經打了我的臉(否定個人說法)
---------------------
那段只是單純打臉"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
的論點而已。
---------------------
而你的打臉說之前的依據是...
----------------------
但多數國家有設置並不代表一定是較好的做法喔,
也許隔幾年他們又認為規定速度比規定超車路權更好。
----------------------

依據你的言論與思緒
到底打了甚麼?用甚麼打了甚麼?
也許隔幾年?到底是幾年?
它們?它們到底是誰?
又認為規定速度比超車路權更好?現在發生了嗎?

為何這一堆的你設立的"未知數"會變成你能打臉誰的依據?
而這為何又能打臉到"多數國家有設置比較好"的依據?
那些國家在設立這規則與行車當時是沒有理論與數據等依據嗎?
他們沒有詳細的分析而是光看別國怎麼做的嗎?
你在提問之前到底有沒有用腦筋想過這最基本簡單的問題?
你以為國家制定這一切是如你憑空幻想出來的嗎?

因為並沒有證據證明"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
所以存在"多數國家有設置,但是比較不好"的可能,
只要有此可能,"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的論點自然就不成立了,故被打臉。

如果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搞不懂,我恐怕也幫不了你了。
miamivice wrote:
請問"阻擋其他違法行為之人"是如何得知他人違法與否呢?

不須知道他人違法與否。

miamivice wrote:
而該使用的行為又是從何而知沒有違法或違反規定呢?

那就要先了解法規囉。

miamivice wrote:
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這"絕對合法前提"是如何設立的呢?

我並沒有說阻擋他人行車的行為一定是合法的,
但在沒有違法的情形下,阻擋他人行車不須要看職權,也不須要知道他人是否違法。

miamivice wrote:
又該如何讓所有在超車道行駛的車輛都滿足這情況?

目前沒有方法讓所有在超車道行駛的車輛都合法喔。

miamivice wrote:
不要說這點沒有喔因為你要將此視為優點那就表示該行為之人大都如此
不然就無法歸類這些是出至該行為的"優點"

沒這回事喔,
就算現在大多人違法行駛超車道,也跟我的論點不衝突。

討論某個做法的優點,當然是看正確實行這做法的人有何正面影響,
而不是看有多少比例的人正確實行這做法。

看來你須要先加強邏輯再來討論,
像你現在這種程度我恐怕也幫不了你。
miamivice wrote:
在平時你可以自以為或...(恕刪)

交通部權負責每台車的時速錶,因爲車場都會拿其中幾台去送檢,若時速錶誤差太大怎麼可能讓車通過檢驗?那如果都是快樂錶那何必要有限速,我之前就有說不如就把內線道提高限速,與其它車道有所差別!
frogghoul wrote:
交通部權負責每台車的時速錶,因爲車場都會拿其中幾台去送檢,若時速錶誤差太大怎麼可能讓車通過檢驗?那如果都是快樂錶那何必要有限速


前面提供的資料不是說了嗎?

在目前車輛儀表的規範下

表速110km/h實際速率在97-110km/h都是合乎標準的

而且表速不能低於實際速率

更何況還有表速開100km/h上下被警方實測到87km/h的案例

到底是哪裡很難理解?
chiayingcool wrote:
前面提供的資料不是說...(恕刪)

你又提這件事,那你有沒有去問問他有沒有改輪胎?你那篇根本沒頭沒尾的,那我還搜尋到某位小姐時速錶限時110,可是她被測到開到120以上,結果是她把輪胎改過造成時速錶與實際速度不符,你要砲也做點功課好嘛?




改輪胎大小致時速表誤差 小心吃罰單

駕駛人要特別注意了!不少車主在轎車開了一段時間後,在換輪胎時,常會更改輪胎的尺寸,例如要省油可能改輪徑較小的輪胎;如果為了增加抓地力,可能更改較大輪徑的輪胎。但這些更改,可能讓時速表出現誤差。新竹一名女子在一個月內吃了兩張罰單,雖然證明是時速表的誤差,並沒有超速的故意,不過法官還是駁回聲請,讓車主荷包失血六千元。(彭清仁報導)


不少車主遇到前方有測速器時,都會減速到規定速限以下,但如果減的速度不夠時,就很有可能吃上罰單,原因就是不少車主在更換輪胎時,會因為不同的原因和理由,將輪胎的輪徑變大或是變小。新竹縣鉅翔輪胎業者陳景相指出,通常要增加穩定性和抓地力,會將輪胎輪徑變大,因此時速表顯示的時速,通常比實際的時速低;但車主為了省油,更改輪徑較小的輪胎,那麼時速表顯示的速度,卻比實際的速度快。因此時速表顯示的數字,通常都會有誤差,這也是警方在設定速限時,往往會加個十公里當做是紅線,超過紅線那怕是一公里,罰單就照開不誤。


新竹縣一名戴姓女子,去年六月間超速被開出兩張合計六千元罰單,戴姓車主認為開車都遵守速限規定,收到罰單後,將車子開到修理廠檢查,發現車子的儀表板顯示時速比實際速度還慢,儀表板顯示時速九十公里,但真正的速度已達到一百一十二公里。戴姓車主也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明異議,不過法官認為駕駛人雖無違規的故意,僅具有過失,但違反法律上的義務,仍應受行政罰,法官也駁回車主的異議。不過全案還是可提出抗告。

frogghoul wrote:
你又提這件事,那你...(恕刪)


法規跟公式前面都提過了

到底是沒看還是看不懂?


該篇我爬過文了

當事者輪胎原廠大小未改

GPS速率跟儀表差10km/h
(儀表100上下、GPS 90上下、警方實測87)


另外一般會改輪框都是小改大

有多少人是大改小…
CUFOX wrote:
我並不是像你一樣嘴跑式回文喔。
我說得很清楚了,
不論我是否認為交執法機構處理比較有效,都還是可以在這發表我的想法。


------------------------
那你也不用在網路跟人爭辯了
反正你認為都交執法機構處理比較有效
除非你只是想說給自己聽
------------------------

這是在反諷你的行為跟說法不相同
想發表就是說給別人聽而說給別人聽是想幹嘛呢?
不就是藉此影響他人的觀念而這就是"教育"的一種
表示靠執法機構比較有效的你
除了說給自己聽這用途就剩下想教育他人意圖
你要選哪個?
提醒你要選自己爽我前言就包括了所以你也不用再提

CUFOX wrote:
前面已經提過囉,先去認真爬文吧。


這就是嘴砲逃避問題的老招
不是嘴跑式回文的你去認真的引出來吧

CUFOX wrote:
你的確沒法證明"絕對比較簡單",
所以你的"道理與依據",不過是你的想法而已,並不是客觀的事實喔。
這是我主觀的"認為",不須要證明啊。


前面要你提出你說法的依據
因為通常我提了說法就會附上依據來成立要否定你的說法也會如此
而你連依據都沒有只有結論只有主觀的認為
別人要提出證明你就可以不用
連依據都沒有的你是有什麼立場要求他人提出甚麼?
而這不就表示你所言的那些說法自己是隨便說說
連最基本的依據都提不出好支持自己論點那還跟人討論個什麼東西?
你主觀認為誰好誰漂亮是你的自由
但要他人認同你的意識就須提出依據甚至證明來支持你的說法
若不求認同就自己說給自己聽不用特意跟別人"討論"
因為那根本就不關他人的事

chiayingcool wrote:
法規跟公式前面都提過...(恕刪)

反駁我會證據,現在又只會嘴上說沒改我才不信,不管誰會改,總是有人改,若照你說的案例也不多(只有你說這位),Google 我也搜尋過了,而你一直說前面有說了什麼,而我前面有提到的重點你也不看,不看我也懶得提,照你的意思時速錶都是快樂錶,那你就把時速錶拆了吧,盡情的去飆吧!
真是無聊!
CUFOX wrote:
你會有這些想法,是因為你表達能力和閱讀能力都有待加強。
前面說的很清楚了,
龜車在內線時,
若其他車嚴守左側超車就不行超車了。
若不嚴守左側超車,則可以從右線超車,
這樣就不會因為一台龜車在內線就癱瘓。
若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搞不懂,我恐怕也幫不了你了。


前面也說的很清楚了你不用一直故意繞圈圈逃避問題

會形成"占用"超車道的前提就是同路段它道上"也有行駛車輛"
龜車這時才會有"占用"的現實問題發生
之後才會導致有超車需求之車輛無法利用超車道車輛需至它道找洞鑽
結果你一直無視這前提一直主張可以右側超車就不會癱瘓
事實上在你所設定"它道能通行無阻的情況下"
後車根本就無利用內線超車道超車的必要性他本來就可以從右側直接通過
因此你討論這"龜車沒有占用問題"的情況是要幹嘛呢?
它又不能當成依據證明你的後車從右側超車龜車就不會癱瘓的說法

龜車癱瘓內線的情況根本就無關後車要從左或右側超車
龜車是在"前面"後車嚴不嚴守哪側超車完全沒關係
右側本來就是它道較慢車輛行駛密度較高中而最高速道道卻有龜車行駛
現在要討論的是龜車他都已經是在"發生中"才會成立它"占用"內道情況
也就是國道中最常見的情況一群一群的車陣散落於各路段上
間格中間路段卻空空無車能利用
就是因為有中外較慢車輛加上內線超車道領頭龜車"癱瘓"不願意加速通過
導致一堆車到處亂竄亂鑽這現象
這就是你一直逃避不願意承認的事實
因此你就在不可能發生情形中打轉催眠自己說後車如何就不會占用
這最簡單情況說的這麼明白你還不懂那就不是不懂了是在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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