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b wrote:
對方要傷害我妻小(...(恕刪)
可是這樣,你還是躺著進醫院,女友或者老婆、女兒被凌辱
更悲慘的是因為你出手了,還要被告
過失傷害絕對是免不了的,萬一打死打殘了對方,還是得坐牢+巨額賠償
到時候誰陪女友/老婆女兒去看婦產科?
kennyshiang wrote:這棟樓只是討論遇到對方攻擊你的時候該怎麼反應,大家說出各自的對應方式。請問這樣留言要負什麼責任?
那跳出來提倡撞人的就好棒棒嗎?
難怪一堆網路酸民,
總覺得說話留言都不用負責任的......
kennyshiang wrote:我的立場很明確:
奇怪?所以我說絕對不能撞啊!
你搞錯邊了吧?
kennyshiang wrote:你如何確定對方不會直接攻擊你???憑著一句:不打笑臉人???
我也請教一下,堆方若一下車你就給與安撫的態度,會打棒球啊?
kennyshiang wrote:不然你覺得該做什麼???願聞其詳???難道看到對方拿武器,你還要下車去安撫,把自己暴露在對方的攻擊範圍???
A.的問題是,他都下車了,又去拿武器了,然後又走過來了.......你做了什麼?坐在車上哭啊?
kennyshiang wrote:油門一踩就可以逃走,這個有駕照的都知道,需要討論嗎???真正的重點在於對方靠你的車子很近,逃跑的過程中難免撞到對方,車子的哪個部位撞到對方就是日後上法庭吵架的重點了。對方站在駕駛座旁,你方向盤往左打,左前門撞到對方...你很難說服法官你的目的是要逃跑;對方站在駕駛座旁,你方向盤往右打,左後輪撞到對方...你的目的是要逃跑,是對方緊追攻擊你才被左後輪撞到。"如何撞倒對方"當然是重點。
B.開車逃走,可以!問題是這棟樓其實都是在討論「如何撞倒對方」,如何逃走根本忽略不說。
kennyshiang wrote:白目、瘋子不會因為你不管他就不來招惹你。不去招惹這些白目、瘋子這種常識是大家都知道的。整棟樓的重點在於如果白目、瘋子來招惹你的時候,該怎麼辦?
我一直在說C.......開車在路上請注意自己的舉動,不要耍白目,也不要管白目.....
kennyshiang wrote:願聞其詳...
還有,你根本暫錯邊
iijima_ai wrote:
這棟樓只是討論遇到...(恕刪)
kennyshiang wrote:
所以鄭捷之前也是討論討論想怎麼做嘛~~~
一切都很好嘛~~~
網路的霸凌、教唆也都是討論討論嘛~~~~
就是這種想法,難怪連捷運上都有砍人事件.....
在台灣,只要你傷害到別人,絕大多數還是會被判刑。
只是刑期輕重、能否緩刑的差別而已。
這篇的重點應該不是對方拿武器朝你而來,該怎麼辦;
對方只是拿著棍棒下車,就算打凹你的引擎蓋,你也不能撞他。
對方損毀的是你的財產,你撞他則是損毀他的生命...兩者不符合比例原則。
下車去安撫,絕對不能把自己暴露在對方的攻擊範圍。這是常識吧?
這就是這棟樓該討論的,
如何安撫、處理這種狀況,
例如開門下車講話必須讓車門隔著對方,
一有危險縮進駕駛座拉上車門.....
這類保護自己的「處理」辦法,
而這棟樓的「處理」都提倡「暴力」
而不是一些人總是一副「葉問」樣,
好像一個能打十個....
開車撞也跟車神一樣,瞄哪撞哪,只傷其敵人,不傷其路人....
還有!你根本還是站錯邊!
我們的方向根本一樣,
1.避免衝突
2.撞傷對方不符合比例原則
3.最後真的有危險只好逃離,但不要蓄意傷害
我只比你多兩條,
1.行車心平氣和,避免惹到瘋子
2.遇狀況無論對錯先道歉緩和氣份,等警察到達
奇怪?大家都想贏,都想讓這種人倒楣......
怎麼都沒人想到,拖到警察到了,
又記錄對方惡劣行為,又紀錄堆方持有武器,又記錄對方破壞財物......
又記錄你盡力維持和平協調......
好像最大聲的會變你耶?
難不成你是提倡
「只要看到對方有武器,什麼都別說,什麼都別做!馬上撞上去!」
白目、瘋子不會因為你不管他就不來招惹你。不去招惹這些白目、瘋子這種常識是大家都知道的。
那為什麼這麼多行車糾紛?
不就是瘋子逼過來,你很生氣所以就逼回去嘛!
然後瘋子就逼車然後抄傢伙嘛!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