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雙方的討論,吵架,戲謔都是屬於兩者間的事情公開討論私密的內容,涉及侵犯隱私(除非雙方當事人同意。或是在一開始就說,以下討論我會公開。亦等同現在密錄不能公開,但可用於法庭佐證一樣)自己去查一下吧業務不好侵犯隱私也不好今天照片沒馬賽克,又把姓氏,服務地點揭露如果又有人爆料姓名電話也觸及個資法a1953032 wrote:不好意思,可以請教一...(恕刪)
應該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吧就算此單沒完成-日後還是有機會服務好-之後有朋友或是同事親戚什麼的還可以介紹這樣搞只是讓你少更多的客戶搞不好本來要跟你買的客戶-輾轉從這位當事人聽到上訴事情你覺得還會跟你買嗎??交易不成功-就當多一個朋友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