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早在上面146樓, ...(恕刪)
恩
那....
其實我對由手扶梯扯到內側車道
這個邏輯比較有興趣
在哪邊就用哪邊的交通法規
這是沒問題的
在台灣用外國法規
我只能建議"請勿上路危害他人生命財產"
我想到一個東西
給我歪樓一下
如果有吃過蛋糕就知道__披薩裡面是可以不包料的...
這邏輯如何

neu03 wrote:
我個人還是覺得內側車...
關於德國的作法有些可以參考
但是是否適用台灣
自己想一想就知道
速限是每台車都要遵守的
為何要訂車速
不就是為了這條高速公路的危險性
台灣高速公路彎道很多
最高車速是你看到彎道前方事故
仍可以煞的住的車速
也是保護所有用路人
安全大於一切
也請大家捫心自問
不管時速多少超車或行駛,尤其在高速之下
您真的有保持安全車距嗎
這才是最重要的吧
台灣塞車的真正原因是地小人稠
也不是速限的關係
如果不開放最高速限得行駛內側車道
那會發生什麼事呢 就是比以前更塞
所以才建議
不塞車時內側至少行駛115-120
...(恕刪)
herblee wrote:
主張自己的路權時,...(恕刪)
lysazure wrote:
主張自己的路權時, ...
若以紅綠燈來比喻(恕刪) --- 顯然您沒有看懂我的比喻。
1.無路權應退出超車道 --- 嗯,但是台灣的超車道「只」限超車使用嗎?北二高中和交流道以北,大小型車都限速90,請問是否要淨空內、中車道?因為內車道是小型車的超車道,中間車道是大型車的超車道。
2.定速行車, 造成後方無法超車,造成一個一個的車帬, 切割許多無車空間,造成道路浪費. --- 您確定是定速行車造成車群的嗎?
3.100km - 120km 都是合法的最高速, 前方100km如何指責後車120km是超速? --- 您確定111~120是完全合法的嗎?後車如何確定前車沒有到最高速限?
車速是 單位時間內, 車輛移動的距離 .時速110km , 代表每小時要移動110km的距離 , 不是 "車上表速已達110" --- 請問您在行車時,如何知道自己的行車速度?一邊看路邊的里程數和車上的計時器,一邊心算目前的時速?心算真好 快樂錶,是經政府「認證」過的,請問您能否推薦公正第三方機構,可以校準所有車輛的時速錶?
4.同2.
5.慢車應靠右,右慢左快的原則才能建立。 定速行駛於內車道,內車道車速一定會越來越慢, 造成車流停滯不動 --- 慢車靠右,嗯,我也希望。定速行駛內車道會越來越慢?!假設高雄部份南下車道時速是100,到台南只有60,過了台中會不會所有的車子都在倒車 另外請問慢車如何定義?只要比後車慢就是慢車?
(恕刪)
t3629655 wrote:
主張自己的路權時, 也要尊重別人的路權
無超車行為, 即無超車道路權, 應退出超車道 , 以中外車道行車。
在法國, 小弟目睹的, 是交警騎 BMW 重機 , 把無超車行為之內線車趕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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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為何不守台灣法律卻要去守法國法律
台灣的內車道是限速以下超車才可以用或以最高限速行駛可用
台灣是比人家小是不是連法律也要以外國人的為主嗎
台灣的法律是以台灣的環境去訂的,法國是以法國的環境去訂的
台灣塞車的主因是不守法,逼車或像迴蟲一樣的開車法才是塞車的主因。張自己的路權時, ...(恕刪)
tokikawa wrote:
一旦速度已經到達速限
代表沒有車可以在不違規超速的狀況下超車
也就沒有所謂佔用超車道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