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已經報案
事責一方式肇事逃逸者,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肇事者找出來
台灣是法治社會,大遠百依法行政,實在看不出來哪裡有問題
樓主無限上綱,到網路上討拍,然後想說事情鬧大,有吵就有糖吃?
jasonja wrote:
高雄大遠百的電腦是win7的,是不是正版的,我就不清楚了。
看到這句話,不經讓人懷疑樓主在想些什麼
有錢買好車,但是做人做事也是要學喔!
harker633 wrote:
態度問題,不是全世界繞著你轉,你要人家幫你都當成是他的義務。台灣人的脾氣牛的很,來硬的,誰屌你啊。身段軟一點,意志堅定點,通常才能解決問題。
vincentcheng77 wrote:
自以為很厲害嗎?
你去問問幫你發函的事務所
看看人家跟你可以怎樣和你公事公辦
這些句話句句中肯。
樓主學學呀,不然一輩子都會吃虧!
hwh wrote:
我幾年前在新光三越掉了單眼相機館方也是馬上讓我看監視器因為要馬上釐清責任問題
所以大遠百這樣搞我看是他們找自己麻煩,我不太相信大遠百高層會這樣搞應該是安全部門的老大心態太嚴重,也許是那封律師信惹毛他們了。
這種東西過去保全部門根本連看都沒看過 , 收發直接就給法務單位了 , 法務單位收文就是依法處理 , 不要以為會恫嚇人就很厲害 , 人家不只是一家公司 , 而是一個財團 , 身為一位盡職的法務 , 正常人不會容許自己站在專業的立場對這種不太有常識的訴求低頭 , 基本上如果樓主敢一主張的內容去打民事 , 遇到脾氣比較差的法官 , 是蠻有機會和律師一起在法庭罰站等著被法官噱一頓!
vincentcheng77 wrote:
這種東西過去保全部門根本連看都沒看過 , 收發直接就給法務單位了 , 法務單位收文就是依法處理 , 不要以為會恫嚇人就很厲害 , 人家不只是一家公司 , 而是一個財團 , 身為一位盡職的法務 , 正常人不會容許自己站在專業的立場對這種不太有常識的訴求低頭 , 基本上如果樓主敢一主張的內容去打民事 , 遇到脾氣比較差的法官 , 是蠻有機會和律師一起在法庭罰站等著被法官噱一頓!
這位大大你真是太善心了
有些人就是相信有吵有糖吃
由他們去吧
這篇文章發帖的分區好像放錯地方
發到「七嘴八舌」差不多~
不拖不欠 wrote:
個人感覺為什麼車子被撞了要大遠百負責?
就堅持報警就好了,不可讓警方吃案。
有報警保險就可以修了,其他的事情都是自找的,還找消保官幹嘛? 完全不懂樓主想法。
弄錯方向,不會處理事情,就是浪費時間,自己氣得半死
唉,能夠開好車,怎麼連這丁點事情都不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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