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車門全開會嚇到人並且會害人煞車不及跌倒或撞上
車門只稍微開個兩個拳頭寬度並不會
好啦好啦
樓主快點認錯啦
都蓋快兩百樓囉
拿出個三十萬五十萬一百萬給對方啦
保證對方不會再告你或威脅你了啦(恕刪)
"車門只稍微開個兩個拳頭寬度並不會"
並不會嚇到人或害人跌倒或撞上?!
這是你認為的?還是你沒親身經歷過??
開車門不管是全開或半開都有很大的機會會嚇到人,這應該是無庸置疑
至於會不會發生事故則很難說
但如果真要說全開或微開的差別,頂多是騎士不會直接撞上車門吧!!
其實法規已經很清楚規定,開車門時須注意並禮讓先行了
所以說真的,那種多段式開門對騎士來說真的毫無意義
不過我個人認為啦,雖然樓主有責任,但應該還不至於到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