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

5/3賓士男「葉少爺」道歉母下跪哭求原諒

政府立法單位應該慎重考慮使用"蓄意殺人罪"與"預謀殺人罪"來起訴酒駕肇事者...
// ThinkPad X61-CW9 作業中..
希望不要再有人說
業同學有錢才該死
沒有人是因為它有錢
也不是因為開賓士
更不是家財萬貫的問題

它錯在不應該喝酒開車
錯在自己找死還要載朋友害死朋友
錯在酒駕找死卻撞死無辜路人
錯再害受害者家屬難過至極而終
錯在受害家屬家破人亡
錯在受害家小妹妹孤苦無依
錯在葉同學一次酒駕
害的別人家破人亡
錯在事後躲起來關fb 放心養病
沒有一點後悔之意
沒有對受害家說一句 對不起
連他老木都說 它不是故意的
它沒有比歐打司機可惡
靠邊哩
是阿 它本來就不是故意的
它原本打算撞到誰 我怎知

大家不要被誤導
也不要對一個沒有良心的人感到同情

只能說
葉家錯在態度不對
錯在觀念不對
錯在想怎樣就怎樣

竟然還(是這樣嗎?我猜的)

等判決下來再去對小妹妹致意

天阿

小妹妹 等判決下來
它們就會把妳的父母還給妳了
不要再難過了喔...
繼續頂
讓這家人知道
台灣人還是有人站在正義這一方
不要以為躲在老母後面就能取暖
更不要躺在床上~就想逃過社會大眾的觀感....
騏著鐵馬去旅行 http://bleve.pixnet.net/blog
為許小妹未來著想
已依版友貼付聯絡高雄市社會局
匯出少許金錢幫助許小妹

至於事件發生也有一週以上的時間
但新聞及立委諸公等都靜悄悄地

推估葉大少他父母的背景實力可能大到新聞及立委等都不敢碰
因為有殺X之禍

否則嗜血如命的新聞媒體及立委最愛搶新聞版面
而這次卻安靜無聲

實令人無解
已經寄信給眾委員要求修法了!

酒駕者真的是無以復加的混帳東西!!

為什麼不能以國家的力量於事發後先行對肇事者假扣押

即使達成和解也要進去關個十年八年!!

不合解也能強制處分其財產!

不管陪不賠錢,都要關個五年以上!!
只能說怎樣的父母教出怎樣的小孩,撞死人只會說自己小孩好,連個道歉都沒有,父母小孩同出一個模子,果然是父母的乖小孩...
請各位兄弟姐妹 嚴格看待 反酒駕修法 不要讓那些既得利益者打迷糊仗兼存有僥倖的心態好帶過這次的訴求 連署酒駕修法 拯救未來自己及親友的生命
有意連署者請到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葉他家怎樣我是沒興趣.....

畢竟最後一定是賠錢了事.....

在這個案子中你看見什麼這才是重點......

我看見台灣法律制度的失敗.....

我看見台灣教育體制的失敗.....

我看見台灣家庭教育的失敗.....(並不是說所有)

我看見台灣人價值觀的可怕.....

而這一切都是以上加總而造就的.......

放心這只會越來越多......(我不是在嚇唬你!!)

家庭教育造就一個人......

教育制度造就一個人......

價值觀造就一個人......

而法律制度只會讓這一切一直循環一直循環.....

而這就 = 台灣!!

希望大家出門小心一點....人人都平安幸福!!

以上!!
支持修法+1

將酒駕致死訂為"蓄意殺人"
酒駕肇事訂為"蓄意殺人未遂"

亂世用重典
馬大很笨這要是能用最快速度修法
聲望很快能止跌...
  • 6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