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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國道計程收費eTAG 至少3種費率


Ranma wrote:
回數票一本至少是 4...(恕刪)


去加油站買一本10張也不過380元
裝etag是很不錯,但就是不想讓有弊案的遠通辦

小貓不要哭 wrote:
今天又看到自由時報在...(恕刪)


門檻沒達到目標要硬幹就是違憲!!
車牌辨識會有很嚴重的漏洞
例如:
N9-6969
6969-6N

到時車牌又要全面換新
不知道誰又要A錢了


一切…都是等過了60%後再考慮

沒過60%,那還有的變喔!

gan978a wrote:
問題是當初ETC招標過程有瑕疵,得標廠商既得利益者並沒有因為該瑕疵付出代價,
換掉行政院長但下任還是讓他過關上線,甚至配合廠商到一個莫名其妙的程度。

2010年12月23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控在交通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收受廠商賄賂,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宋乃午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

2010年8月13日:即使政府財政困難,財政部仍修正5年免稅辦法,新納入「智慧型運輸系統(ETC)的營運所得」,可享受5年免稅的範圍。

法院判決有行賄事實的遠通,為何還可繼續經營ETC,那這樣以後政府標案,大家就可以不擇手段取得,
反正被抓到也不會怎樣,你說這樣合理嗎?刪)

十1,哇,還有五年免稅喔,這個很有問題吧!
回數票繼續用

徐老闆表示"嫌貴就不要上高速公路啊"

forgetforget wrote:
高工局不敢接回去,因為合約內容規定要「買回去」!哇咧誰要買這種過時的紅外線系統啊!
至於e-tag, 美國作法是登記信用卡卡號或帳號,就會寄一張名片大小的紙給你,放在前擋即可感應,認紙不認車,不用先儲值。多方便!也不用押金之類的



什麼買回去

先把 罰金 該罰的先繳一繳吧

反正 沒有達到 合約上面的 就要罰錢

什麼 "買回去" 買那一堆 廢鐵 爛東西 要做啥 直接開罰 每天罰50萬 罰到 遠通 破產

叫他自個把 ETC 拆回去 論斤 賣廢鐵



遠通 罰金 先繳一繳吧 不然 嘴臉吃像很難看

高工局 & 交通部 都沒一個有 LP 的人出來管一管事嗎!?
招標紅外線可以變微波,那WIMAX應該也可以讓他轉成LTE,加速4G,真不了解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何者違法.

少用不辦.
國道上有三種費率!!!
這已經違反憲法第五條的平等權了
一樣是用路人
為何有不平等待遇?
只因為有裝遠通設備的就有優惠
沒裝的就得接受懲罰?

好樣的交通部跟高公局
護航護到違反憲法
終於讓我找到一條違反法令的事了
可以上書監察院
彈劾這兩個單位了

pontiffkao wrote:
倒想問問,高速公路每...(恕刪)

給妳拍拍手,既然要收費,就應該提供一定的行車速率之服務水準,達不到就應該退費。服務業的精神~
像2/22晚上南下桃園路段貨櫃車跟聯結車車禍,已經回堵到泰山收費站了,還是繼續收費,反正塞是你家的事。就好像停車場已經客滿,還是讓車繼續入場,管妳找不找的到車位,我$照收。
應該車禍塞車,就暫停收費,損失的$跟肇事者求償,免得一堆人在高速公路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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