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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_lee wrote:
有點冷了!好了!別在...(恕刪)

要辣而且醋多蒜多
偷偷問一下可不可以順便帶二條烤香腸哈哈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http://www...(恕刪)

我才不靠岳父
靠岳父有三億有啥了不起
不過我換不起大七
因為它是精虫
哈哈哈哈
只是在鑽法律路漏洞

改藍色真的有看比較清楚?

還是改只是為了刺激別人的眼睛
妙大去當海陸了,HONDA版該是有人出來接班,你們覺得魏大如何!

bvmbmb wrote:
中華民國有很多法都有問題、缺失、矛盾,大部分也一直存在。
學術探討批判從沒停過,但它未修正前一樣是法,人民一樣該遵守。
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政,法律也不是他們制定的,這樣刁難公務員,真的很爽嗎?
有意見可以向司法院大法官申請統一解釋法令,沒必要對行政機關出手。...(恕刪)


嗯! 說得好!

非常認同 bvmbmb大大 所說的,今天有 私自改裝 的事實在前,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

監理站的驗車制度行之有年,這套 『遊戲規則』 施行至今,難道說絕大多數 "守規矩" 的車主是愚笨?是傻瓜?

不!而是該遵守的法、遊戲規則都有配合的人,自然不會覺得這是種 限制 。

或許 有能力+精通法律 的專業人士可以隨意挑戰之,但若真希望去改變不合宜的法律,建議還是由釋憲、修法等途徑去推動比較好吧!?

也有許多基層公務人員是很認份的在做好自己的工作,他們現今所依循的律法真的不是他們所制定的,也不見得就是在找我們麻煩吧!
急如風、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動如山! 最愛無限!

colchicine wrote:
改藍色真的有看比較清楚?

還是改只是為了刺激別人的眼睛


改藍色還賣的出去
真的很厲害

皇天無親 wrote:
改藍色還賣的出去真的...(恕刪)

不要忘了人家岳父年營收三億~~三億...
換車跟喝水一樣簡單啦
不要說燈換成藍色
就算噴成迷彩換成雷射光也賣的出去
不要忘了三億~~是三億....
車寬燈(clearance/front position lamp)

就是「小燈」

魏至聖 wrote:
問題是檢驗員要我剪掉藍光圈才可驗車過

如果俗稱小燈是車寬燈

又是法規一定要裝的

那為何檢驗員告知小弟剪掉就可過

這邏輯很難懂...(恕刪)


請教樓主:您文初自述 → 這 "藍色環狀光圈燈具" 是後來 「另外加裝」 的,所以您車頭的 原廠小燈 應該一直都在吧?

若您所 另外加裝 的 "藍色環狀光圈燈具" 所使用電源是與 原廠小燈 的電源並接,那就難怪公立監理所檢驗人員會告知您 :「剪掉就可過」 了............................................

因為,您所 另外加裝 的 "藍色環狀光圈" 其實已經是種 『加裝的燈具類』 產品,本就違反規定,而且您車頭 原廠小燈 還在,所以他們才會如此告知。

其實,倒覺得公立監理所檢驗人員很內行,並且已盡到 善意 提醒的部份了。
急如風、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動如山! 最愛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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