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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高速公路為何不能佔用內線?


frogghoul wrote:
讓我看看你在限速110km怎麼超車!...(恕刪)


假設:
前後車都是5米大車
前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2
後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5

結果是12秒就超掉了
Octanol wrote:
假設:前後車都是5米...(恕刪)

假設:
前後車都是5米大車
前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5
後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2,
都是合法使用者啊~
看到小賢子 wrote:
假設:
前後車都是5米大車
前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5
後車的錶速110,真實速度是102,
都是合法使用者啊~




對啊!!

兩車都是合法使用者啊~

兩車距離會越拉越遠啊~

根本不存在任何問題啊~

剩後車跟後後車問題啊~

我是來亂的啊!!

chienchenghung wrote:
對啊!!兩車都是合...(恕刪)


實際狀況是
如果車速都差不多(開在寬容值)
如果不佔用內線
那兩車注定一直超來超去...
前提是車流量很少遇不到車陣

又想到一個問題如果被超車用速限關門
超車者是否要減速退回外線?
前提是車流量很少...
最好是開個車有那麼累啦...
覺得國道速限實在是定得太低了,應該要外線100KM、中線130KM、內線160KM,車道有速差超車也容易,且不會出現並排的狀況,更容易抒解車流。

常常發現國道塞車都只是一小段路積了龐大的車陣,內線龜車並排加上外側大貨車原本車速就不快導致回堵,被龜車堵到內車道速度還不到100KM,超過這群慢車的路隊長後,前面通常會有一段很空的路段三線道完全都沒車.....


dark88 wrote:
覺得國道速限實在是定得太低了,應該要外線100KM、中線130KM、內線160KM,車道有速差超車也容易,且不會出現並排的狀況,更容易抒解車流。
常常發現國道塞車都只是一小段路積了龐大的車陣,內線龜車並排加上外側大貨車原本車速就不快導致回堵,被龜車堵到內車道速度還不到100KM,超過這群慢車的路隊長後,前面通常會有一段很空的路段三線道完全都沒車.....


同意您應該調高速限

不過您這種分道速限有一個實務上的問題
你要從130線道進入160線道時
你要在130線道先加速到160再換道
還是要先換到160線道再加速到130?

應該是前者才對吧?不然就擋到後面160的車了
那在130線道開到160算不算超速要不要抓呢?

其實以現在的法規把可占用的但書拿掉
速限提高到130
就可以了
可占用的但書基本就讓不可占用變成可占用
有些人會看不懂
frogghoul wrote:
我不問不行啊,一推人說時速錶都是快樂錶,若達到最高限速,後方有車比自己快就是龜車,就該超速讓出車道,所以若交通部直接表明就是按照車上時速錶為基準,那這樣大家就沒話說了,至於樓上說誤差20km,我只能說他一定有更改輪胎大小,要不不可能誤差到20km,誤差個5km我比較信,這樣才不會超速被罰!


在平時你可以自以為或信賴車廠之儀表為基準
可是在某些情況就會產生堵塞車流這狀況
而要讓的原因是該問題已經發生需要被解決
讓道是有效實際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不需動用其他的資源可立刻解決當時當地發生的問題

而為何是前車佔最內線要讓?
因當時利用超車道行駛是已知事實
而在它道也有相同速度之車輛短時或長時並駛情況下
他的車速並不一定是符合法規的速度這是個未知數
有可能是快樂表駕駛者自身不知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該表也未到最高是駕駛人"自以為是"故意行為
所以你在設定情況決不能用單一解釋它絕對是合法"最高限速"去看
因為那有可能是自圓其說解釋並不一定吻合實際狀況
而在其上這些可能不知其合法或非法情況中
"問題"已經發生導致所有車輛都在其後無法穿越
若前方無車就使得之前路段根本也無人能利用
而其他道有更慢車速合法存在的理由與道理
如限速90重車、上下交流道、較慢車輛等
這時只剩最內線超車擔負起紓解的功能
若該車還不讓那就真的無解也就是目前龜車被詬病的情形

至於你要交通部表明什麼?
平時依據本就是你車上較寬鬆儀表(例外情事是你動過手腳)
但是在有法律問題時自然是依據政府制定的規則用較嚴謹儀器與方式
他不會替"你"私人車輛背書也無法讓你擴大解釋
這些東西依據都是有"範圍"與"目的"限制
並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用自我擴大解釋類比就能等同
就如有人拿某雞毛函釋"若處於最高速該車就不是堵塞行車這情況"
當成現實中"自己就是最高速就不是堵塞行車原因"的令箭
甚至還要擴大解釋類比成所有在內線佔道車輛也是屬合法利用?
這是犯了最基本邏輯上的錯誤
答案針對的是該項設定條件"問題"從來就不是針對某人某時之個案
CUFOX wrote:
就算我認為交執法機構處理比較有效,還是可以在這發表我的想法喔。
你用這種小朋友的方式喊喊,只是給人看笑話而已。


嘴跑式回文誰不會呢?
你都不認為自己是笑話了別人也不饒你煩心

CUFOX wrote:
錯了,道理我已經說過囉。
倒是你強調"絕對比較簡單"卻又沒法證明,果然是小朋友的方式啊
都有喔。


你的比較好的道理在哪?列出來啊?還是要用老招裝死?
我已有說出道理與依據了現在又變成要"證明"了啊?
那你認為靠執法比較優的"證明"又在哪裡呢?
你的回文都是如此
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面對他人對你結論的質疑
藉者製造丟出新問題給別人迴避自己原本就該解釋的問題
這老套了~
而你所謂的"道理"就是只有空泛的結論
中間不是沒有因果就是只有兩分法
當其中邏輯思維碰到質疑與挑戰就會退回到"自以為"去一切解釋
結果你還是甚麼"道理"什麼"依據"都沒說也"證明"不了什麼
因為你的行為模式只是藉"口頭否定他人的說法就證明成就自己有理"
但卻忘記兩者根本就沒有關聯
拖延混淆這是習慣嘴砲招數沒有討論的實質意義

CUFOX wrote:
都有喔。


然後呢?
既然都承認兩者有影響那就表示有優有缺
而你加碼要人去證明那你自己說法的證明勒?
別人都要有依據若不夠還要去證明
你的老套就一句"我以為"
是別人都笨?還是這就是你逃避問題的習慣性的說法?
你連依據都不肯說更別提證明了

CUFOX wrote:
若龜車在內線,其他車嚴守左側超車就不行超囉。


-------------------------------------------------------
前提就在說龜車占用超車道
若其他道都沒車直接穿越既可中外線後車又何必至內線超車?
而可以從右線超車那又哪裡會產生龜車擋道的問題?
你連這最基本情況都不知道就亂下結論
是你根本就沒在思考你只是能看懂字面卻根本不瞭解意思
程度如何看你在自圓其說就清楚了
--------------------------------------------------------

你不是小朋友怎會中文都不懂?
連"整段"回文還要斷章取義拆開回

CUFOX wrote:
所以我說,可以從右線超車就不會因為一台龜車在內線就癱瘓啊。


所以你不能理解在答非所問
前面早就說了該前提下不存在能右線超車的情況
結果你還是一直在"幻想"可以有這選項
這就是無意義的廢話

CUFOX wrote:
你會有這種想法是因為你自己沒搞懂喔,
若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搞不懂,我恐怕也幫不了你了。


你的文章中一直有這類自問自答產生一些廢話的毛病
聰明人不會只針對問號他會理解出文意在針對重點在回
而這表示你沒有用腦在思考
前言後兩句就是在說你這情形
你不懂人家在說什麼所以相同意思的段落文章都要拆開一句一句回
以為有回覆但其實什麼都沒有就只是扯一堆有的沒的不是重點上

原文的重點就在於該前提下並不存在你設想的可能
所以請不要用"有可能"就等於"有"來說嘴想節外生枝自圓其說
事實上已經排除了該可能性
你要解釋你的可能請你自行設立題目與前提
不要跟他人的混在一起
若執意如此只是顯示你是來亂的而已

CUFOX wrote:
並沒有喔。


廢話就不要說了那只是你的結論不是解釋不是你說法的依據
請不要問一答一這是很無聊的行為
拖台錢就是形容你這種行為

CUFOX wrote:
而且我也沒這樣說喔。


----------------------------
你的問題還真多啊
可惜我懶得回答這麼多。
我的論點簡單說就是,
"龜車"和"開車上路"一樣,
即使和超車事故有因果關係,也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要改善超車事故,從這兩點下手也是一樣可笑。
-----------------------------
沒有法律責任兩者就沒有因果關係嗎?
原本是在討論兩者因果還是在說兩者法律責任啊?
想扯法律別的發現沒用現在繞一圈還不是要承認?
之前用那些藉口想推託卸責是有什麼意義?
如今逃不了因果又改說要改善超車事故不能從這下手
那還真是怪了...然後呢?
說不出道理總是用結論取代
你習慣如此他人會信你的話才有鬼
-----------------------------

你慢慢掰吧
兩者沒有法律責任跟兩者有無因果本來就不是等號
因為互不隸屬實際上的兩者關係要看的是個案
該問句就是為了反駁你的說法你回答是要做啥呢?
裝傻啊
難怪你要故意切開來回文
後面的問題都是類似如此無意義的回覆
還顛倒變成是個人說的你還真是夠厚顏

CUFOX wrote:
是你先扯法律責任的喔,所以才被我拿來打你臉。
錯了,我沒有否認因果關係喔。
前面說過了,
"龜車"和"開車上路"一樣,
即使和超車事故有因果關係,也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所以要改善超車事故,從這兩點下手也是一樣可笑。


CUFOX wrote:
並沒有打到喔,
因為"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的論點已經被打臉了。
好不好需要詳細的分析,不是看別人怎麼做就盲目相信。


小朋友就是如此錯亂邏輯...
原本是你說你已經打了我的臉(否定個人說法)
---------------------
那段只是單純打臉"多數國家有設置就代表比較好"
的論點而已。
---------------------
而你的打臉說之前的依據是...
----------------------
但多數國家有設置並不代表一定是較好的做法喔,
也許隔幾年他們又認為規定速度比規定超車路權更好。
----------------------

依據你的言論與思緒
到底打了甚麼?用甚麼打了甚麼?
也許隔幾年?到底是幾年?
它們?它們到底是誰?
又認為規定速度比超車路權更好?現在發生了嗎?

為何這一堆的你設立的"未知數"會變成你能打臉誰的依據?
而這為何又能打臉到"多數國家有設置比較好"的依據?
那些國家在設立這規則與行車當時是沒有理論與數據等依據嗎?
他們沒有詳細的分析而是光看別國怎麼做的嗎?
你在提問之前到底有沒有用腦筋想過這最基本簡單的問題?
你以為國家制定這一切是如你憑空幻想出來的嗎?

而為何我要拿你的回文一項一項打你呢?
因為你只是在嘴砲卻連道理都懶得編
用一些自創的"依據"當成道理還想打人臉
不戳破你日後還會用混淆的手法不負責自身言論逃避責任
這就是只出張嘴的嘴砲廢話一堆

CUFOX wrote:
會有這種感覺是因為你理解力不太夠喔。


你理解力夠的話就不會分切回文了拉
相同的段落表示是只針對某段文章所回應
你若有足夠理解力就不會對不是問題的問題去回應
只要回應該文章的提問重點既可
也之所以你才會有怎麼多無關緊要題外話能扯那些是多餘

CUFOX wrote:
阻擋他人行車當然有"可能"非法,這是廢話。
這裡討論的是合法的情形喔。
前面說得很清楚了,
行為本身不違法,又可以阻擋其他違法行為,那大家都可以做,不須要看職權。


記住你的前提是沒有該職權喔
請問"阻擋其他違法行為之人"是如何得知他人違法與否呢?
而該使用的行為又是從何而知沒有違法或違反規定呢?
你要不要先解釋一下這"絕對合法前提"是如何設立的呢?
又該如何讓所有在超車道行駛的車輛都滿足這情況?
不要說這點沒有喔因為你要將此視為優點那就表示該行為之人大都如此
不然就無法歸類這些是出至該行為的"優點"

還是老話一句幻想是幻象現實是現實
要設定前提請先確定該前提是否有可能存在
當現實中駕駛自身都不確定自己行為是否合法合於規定(最高速行駛)
又要認為該行為可以有合法阻擋他人違法行為(他人一定不合法是超速)
加上這本身又不是自己的職權與能力範圍
是要怎麼讓這一切於預期(前提)中發生?

連題目都搞不清楚拜託用點腦好吧?
這本身就是主觀意識強烈不存在現實的前提
既然還要得出類推出自身絕不會觸法之可能
只是在嘴砲安慰自己而已也之所以你會稱為"優點"
最好此說就等於該行為的優點
連腳色立場職責都搞不清楚只看結果就來成立
這就是因為目的在找藉口的說法
連理都懶得你這是無的放矢胡說八道之說

miamivice wrote:
嘴跑式回文誰不會呢?
你都不認為自己是笑話了別人也不饒你煩心

我並不是像你一樣嘴跑式回文喔。
我說得很清楚了,
不論我是否認為交執法機構處理比較有效,都還是可以在這發表我的想法。


miamivice wrote:
你的比較好的道理在哪?列出來啊?還是要用老招裝死?

前面已經提過囉,先去認真爬文吧。

miamivice wrote:
教育一人有正確觀念避免他往後一百次的類似行為
絕對比你派一堆人在路上抓一百人的單次行為還簡單
這就是個人的道理與依據

miamivice wrote:
我已有說出道理與依據了現在又變成要"證明"了啊?

你的確沒法證明"絕對比較簡單",
所以你的"道理與依據",不過是你的想法而已,並不是客觀的事實喔。

miamivice wrote:
那你認為靠執法比較優的"證明"又在哪裡呢?

這是我主觀的"認為",不須要證明啊。

miamivice wrote:
你不是小朋友怎會中文都不懂?
連"整段"回文還要斷章取義拆開回

所以你不能理解在答非所問
前面早就說了該前提下不存在能右線超車的情況
結果你還是一直在"幻想"可以有這選項
這就是無意義的廢話

你的文章中一直有這類自問自答產生一些廢話的毛病
聰明人不會只針對問號他會理解出文意在針對重點在回
而這表示你沒有用腦在思考
前言後兩句就是在說你這情形
你不懂人家在說什麼所以相同意思的段落文章都要拆開一句一句回
以為有回覆但其實什麼都沒有就只是扯一堆有的沒的不是重點上

原文的重點就在於該前提下並不存在你設想的可能
所以請不要用"有可能"就等於"有"來說嘴想節外生枝自圓其說
事實上已經排除了該可能性
你要解釋你的可能請你自行設立題目與前提
不要跟他人的混在一起
若執意如此只是顯示你是來亂的而已

你會有這些想法,是因為你表達能力和閱讀能力都有待加強。

前面說的很清楚了,
龜車在內線時,
若其他車嚴守左側超車就不行超車了。
若不嚴守左側超車,則可以從右線超車,
這樣就不會因為一台龜車在內線就癱瘓。

若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搞不懂,我恐怕也幫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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