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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車速限也有貧富之分

內車道是 => 前面沒車是超車道, 前面有車是塞車道, 三線都有車是停車道
佔內線開110不存在違法問題, 只存在公德問題

上下手扶梯靠右, 只是禮貌問題, 不存在違不違法, 但大家都這樣, 看起來就覺得很有秩序(日本就是這樣愛面子)
blockquote>WOWO88 wrote:
第一張圖 你覺得 烏龜時速有110左右嗎 ?

第二張圖 你有看到內線 有隻鹿一直快樂地跑著嗎
他有要切回中線嗎?

魔鬼藏在細節裡你要看清楚

看不懂圖沒關系 下面有一排字
你應該看得懂吧



--------------------------------------------


對不起. 我又回文了.

因為真的太爆笑了. 害我笑到臉頰痠痛.

這絕對是這棟樓最勁爆的回覆.


Venti-Mocha wrote:
最沒公德心就是你這...(恕刪)

不看條文
堅持己見
把超速當成超車合法的手段

真的很難溝通

別說 110 100 啦
台北上下班 內線車道 80不到的一堆
你我活在不同的時空
多說無益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110 不是115 120
還有些是100
再三強調
沒有條文說 因為你要超車 所以可以超速

以115 120 當下限 別人當然都是慢車阿
可是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110 不是115 120

artist1128 wrote:
就是這種人自私自利...(恕刪)

這些龜族在省道只敢開35-40
chienchenghung wrote:
對不起. 我又回文...(恕刪)



請他解釋他還會自己為物件找理由XD
那請解釋 圖片中的中文字

拜託 塞車時當然不適用這種法規
塞到快停住
不就大家都犯了最低限速
別再逞強找理由了

錶速的差異可以達到2X之多

johnsonu0075 wrote:
可是卻常有一些高級車根本違規跑150以上還拼命閃燈趕人


你要宣揚你的理念ok
但如果過於誇大那只會有反效果
有些車跑150km/hr以上是事實
但沒有“常有”
我很想知道,有誰原本有霸佔內線習慣,來01閱讀文章後,改掉自己霸佔內線的壞習慣?

有這種人話,台灣還算有救,不過我想應該是沒有~所以~島沒救了
WOWO88 wrote:
不看條文
堅持己見
把超速當成超車合法的手段

真的很難溝通

別說 110 100 啦
台北上下班 內線車道 80不到的一堆
你我活在不同的時空
多說無益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110 不是115 120
還有些是100
再三強調
沒有條文說 因為你要超車 所以可以超速

以115 120 當下限 別人當然都是慢車阿
可是 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是110 不是115 120



超速都是你在講,我回文說110,你也說超速。
自行腦補好厲害。
看來不管智商與公德心落差太大真的無需再討論。


最沒公德心就是你這種不遵守「非超車時勿佔用內線車道」
凡事只想到自己,不顧及他人權益。
這裡最簡單一個問題你就啞口無言
「當你自以為用110最高速限行駛內線車道時,後方有另一台車也用他的錶速110逼近你,你還不讓,不是佔用車道是什麼? 不是影響他人權益是什麼?」
台灣國道上多一個你這種自私之人,社會風氣就是更向下沈淪。

katana057 wrote:
請他解釋他還會自己...(恕刪)

有正式的解釋函你不看(104年的)
拿張圖來個自解釋
當然會有問題

看東西要看小字

佔用是指不符合 小型車 及 最高速限 這兩個條件
才叫做占用 合格的叫使用
例如 大貨車 利用內側超車後 不能一直佔用

第2張圖下面的小字 就跟你講很明白了
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使用的 不是占用
現在在高速公路遇到佔用內線的龜車
我都會開到他前面
以最高速限開車
我也不知道我的最高速限跟他的最高速限有沒有一樣
通常沒多久他們就會讓道了
給大家參考一下
歡迎採用

(重點是不可以踩煞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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