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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國道計程收費eTAG 至少3種費率


forgetforget wrote:
高工局不敢接回去,因...(恕刪)


政府如果真有心要收回自己做,那玩死遠通輕而易舉

只是我們看到的是遠通和高工局這二個是貓鼠一家親

這之間是否有利益勾結,我想就跟尹清風命案一樣

石沉大海,我看得等個幾十年後,哪個官員出書爆料了。

don4756 wrote:
全台將近600萬輛汽...(恕刪)


計程收費,好想問是不是要學新加坡,連摩托車以後都要裝呢?也是符合使用者付費
麻煩以後稱交通部或高公局,直接在前面加上[遠通]兩個字,遠通交通部或遠通高公局,因為一直違約,就算被全民幹礁到翻掉,一樣莫可奈何!交通部直接收掉,由遠通接管算了!
~~ eTag 3月試辦8折啊!!賺太多了哦
沒有免費不可能到達6成啦!!
就算是1元也不裝,搞什麼~~算來算去都是你家在賺
//小成成//
大大講的有理
ppwa wrote:
沒錯
而且民主是喊假...(恕刪)
硫化人

ppwa wrote:
沒錯
而且民主是喊假...(恕刪)

+1
硫化人
我寧願把這過路費繳給學校當營養午餐,也不願繳給這大財團......

我們用四大基金把他買回,在成立一家國營事業....自己賺,為什麼要讓財團越來越有錢
問題是當初ETC招標過程有瑕疵,得標廠商既得利益者並沒有因為該瑕疵付出代價,
換掉行政院長但下任還是讓他過關上線,甚至配合廠商到一個莫名其妙的程度。

2010年12月23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控在交通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收受廠商賄賂,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宋乃午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

2010年8月13日:即使政府財政困難,財政部仍修正5年免稅辦法,新納入「智慧型運輸系統(ETC)的營運所得」,可享受5年免稅的範圍。

法院判決有行賄事實的遠通,為何還可繼續經營ETC,那這樣以後政府標案,大家就可以不擇手段取得,
反正被抓到也不會怎樣,你說這樣合理嗎?
反正搞到最後,就是強制裝設了..

不然就不要上國道!

徐董:嫌貴就不要用
徐董:生下來就是做公益,大家要同情我

這什麼玩意兒啊?

政府收回去,至少付給國家還爽一點...

圖利徐董~~ 還得看他這種嘴臉!什麼東西啊!
又是這種沒詳細內容的..新聞
怎麼都不先擬個草規再給大家做討論呢?

用"非常態性"的優惠吸引國民申辦E-tag,圖"60%"的使用率..這樣正確嗎?一個政府機關可以放任這樣的作為嗎?
不辦就要多花錢繳手續費?這不就是變相威脅沒E-tag的用路人嗎!!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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