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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eyu wrote:
其實沒甚麼好吵的,花車、台客一族請找板主交流心得,沉穩、內斂有品味的,就當作這是另一個階層所討論的文章!

sung.an wrote:
大大說的好給你拍拍手~~~


雙人枕頭唱完請掌聲鼓勵

bvmbmb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16條 第二款
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

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要拆成前段與後段來看。

前段是說不能有缺少及毀損
或是有
後段是說不能有毀損不修理,也不能有自己增加減少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
...(恕刪)


給你一個讚
我都PO兩次了,樓主還無法解讀,再說一次~擅自增減之後,是否影響行車安全,是驗車的決定~ 不爽就上法院
再者 擅自增減要去驗車才能成為合法變更
18條有提到增減電器設備
小的繼續往下爬文
這麼快就尾聲了嗎??我還想看好戲呢!

badday wrote:
+1我也很懷疑改成那..怎麼不乾脆把燈泡鑲頭上算了...超炫的喔!.(恕刪)


小燈塞在鼻孔跟耳朵上啦~ 彭恰恰
這位魏大!

這幾天對你真是印象深刻啊!
一是跑去人家318d開箱文說車不怎樣,反說自己岳父三億云云
二是改車燈凹過監理所攔阻,得意的上01跨版重複po三文炫耀!
三是動輒搬出自己因研究所、有一堆法律知識來穿鑿附會!

啊!你一定會紅的啦! 哪種紅就不知了


魏至聖 wrote:
法律不負責任丟出一個大網
這個直接就違反憲法上法律明確性原則
這種下三流的法律
歐美絕對看不到(恕刪)


這就怪了!這篇開頭,
不就是你用了口中「下三流的法律」凹過監理所而來炫耀!
怎麼被網友拆穿其實不合法,就開始貶低這部剛讓你得意的法律了?

我想你以後千萬別藉這「下三流的法律」賺錢找工作!
不然賺入了三流的錢、變成三流的人!
就太對不起你留德十年的指導教授了!


魏至聖 wrote:
以上有裝這些燈的車主
請趕快去請主管機關核定(恕刪)

魏至聖 wrote:
我也很想但是股長不給我機會
看看有沒有網友被檢驗不過 告訴我
我幫您打行政訴訟及釋憲 不用錢(恕刪)


哇!被拆穿就開始找改裝車主們讚聲?拉攏?
難怪你會口出「下三流的法律」,因為這是玩政治的!
玩政治的人瞧不起法律、知法玩法,也難怪!


魏至聖 wrote:
不是教授真的不知道,是他覺得台灣法律真的訂到爛到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恕刪)


法律定得爛,所以就輕蔑它?玩弄它?以之自我得利取利?

用法律爭取保障自我權益 與 用法律說嘴逃過不合法、再大喇喇自鳴得意?
這差異?你留德十年的指導教授只教背法條?毫無講述專業倫理??


唉,難怪!
這整件事,就是個自以為懂法律的三流國民,
唬過一個想偷懶、又不熟法規的三流公務員,
然後跑上來01要掌聲要加分的三流戲碼!!

還好,有不少網友出來指證其實這是誤導!
並沒有從此不合法、就變成合法化!讓人誤從!
所以整件事,只剩亂凹法律死賴的部分成為三流!



愛改裝車是人之所好,想要驗車通過是人之常情!
僥倖逃過阻攔上來01取暖也可理解。
但不合法亂掰誤導言論?學法律卻盡是賣弄而無視法律?
這就...只是一個不成熟愛炫耀的小朋友行徑而已了!





flyshock wrote:
整棟大樓大致上都還算...很多反對的看得出來是那種為反對而反對的~都是認為反正車子不管怎麼樣只要有改就是錯的反對~(恕刪)


沒有人是為反對而反對,相反的,許多人想法也都與您相同
那為什麼這裡許多人表現出反對呢? 因為未符合合法改裝加裝就是違法,目前規定就是如此.
我們這個社會上,守法的人還是很多,因此他們的發言讓您感覺到是反對的.

樓主的這個文章所反應出來的議題,早在10多年前至今,偶而登上新聞
是我們政府的問題,不是改裝車主喜歡叛逆, 我也想加裝晝行燈啊~
感覺版大已經吵不起來了...因為..........
















我只能說...














我覺得應該













不喜歡聽,反駁我呀!
唉,難怪!
這整件事,就是個自以為懂法律的三流國民,
唬過一個想偷懶、又不熟法規的三流公務員,
然後跑上來01要掌聲要加分的三流戲碼!!

還好,有不少網友出來指證其實這是誤導!
讓整件事,只剩亂凹法律死賴的部分成為三流!


愛改裝車是人之所好,想要驗車通過是人之常情!
僥倖逃過阻攔上來01取暖也可理解。
但不合法亂掰誤導言論?學法律卻盡是賣弄而無視法律?
這就...只是一個不成熟愛炫耀的小朋友行徑而已了!

是呀我也是覺得這種行為有問題跟大大看法相同
不過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三流戲碼丟了幾篇文上去
他還發私訊問我是不是得罪我.....
我想問問發言沒有認同他幫他贊聲的有沒有人收到私訊呀


魏至聖 wrote:
ok

不過那台車賣掉了

回頭找看看庫存相片及檢驗資料

再po上網...(恕刪)

版主果然是法律人,準備要讓證據說話,
期待版主PO改裝照及合法檢驗資料,以供大家想改的人以你為範例去監理站爭取權益,不過要大家去爭取法律權利,需要你提供很完整的證明文件,取信於監理站,希望版主PO出最完整法律上能明確證明驗過的資料和照片,有勞版主了.

車賣掉了,但前車主是你,是你去驗過的還是有驗過的資料的,應該不會變成都沒資料和照片了吧?
有點冷了!

好了!別在玩是法律還是律法的文字遊戲了!

在搞下去!等監理站被有心人去"找麻煩"

不管你是哪個光 或者 就是那個光

也過不了他那關!

因為有些事是事在人為!

我之能說股長是活人會睜眼或是閉眼 全看他心情

若真有本事 請去立法院

您大可依您不滿意的地方來做修法或是自訂

您現在是民 你會這樣子大喇喇說

那若您今天是那位 股長那麼您還會來這鼓掌搖旗嗎?

我對政治早已看破 官欺民 民反官

這是從古自今不變的輪迴

哇勒!爆米花吃完勒!

我也來去買麵線好了!

157樓的!你得臭豆腐和麵線 有要加辣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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