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閃黃燈變正常紅綠燈...我中計了之警察回信(12日/pm10

最近確實有作業績的跡象

我家外面T字路口, 最近抓了一堆機車騎士未依規定待轉
一堆阿公阿媽住了N年才知道那各路口原來要待轉, 常常看到有人跟條伯在那爭執

我比較疑惑的是, 這個路口我幾乎沒看到車禍發生過
警察執法本來是要減低肇事率,
現在卻演變成專門找低肇事率, 卻易使人違規的路口執法
難怪落人口實
小弟也能體會樓主的心情,我也覺得這樣有點是釣魚搶業績

因為我也中招過,只是運氣好都沒警察,上下班固定通過一個路口,這條路走了八年,只有這一兩個月遇到三次是正常紅綠燈,其他都是閃黃燈,而且時間.頻率都不固定。

通常通過該路口,都不會注意燈號,為什麼不看? 因為之前每次看,都是閃黃燈,久了之後,已就為認定他是一個需減速觀察來車的路口,''習慣性的''都只會放慢車速,觀察有無來車,然後通過,並不會抬頭看燈號

沒看燈號,闖紅燈該罰沒有錯,但是遇到這種不定時紅綠燈被罰,難免讓人家有點小抱怨
樓主有無想過一件事
你的主觀意識一直認定是閃燈
如果當時有路人經過
依紅綠燈過馬路
當下如何?

燈號都會沒注意到
行人也有可能會沒注意到吧

-------------------分格線-----------

臺北市還有很多路口
平時是閃燈
有行人時,按鈕
會自動切換成紅綠燈
就有遇過一些車子
紅燈了還大辣辣的直直開過去
還白了要過馬路的人一眼
殊不知自己才是闖紅燈的人
第一:想請問你居住在那住城市。第二:要求燈號單位提出該燈號該時段為何會管制路口,而不是日間的"警示"路口

本人的感覺啦!!"就是條子搞的鬼。前面一堆正義之士,說的話也不是全無不是之處,但樓主本身就已提出該路口已有數十年之經驗,且為"鄉下"地方。故請問有何理由會在晚間管制路口,白天只是閃黃燈呢?我是居住在北市,要是我中這招的話,必定會寫信到市長信箱,燈管單位之信箱,民意代表……等等
我覺得只要指出:
1:該路口無連線系統,必為人員手工操作才能變換燈號。
2:請民意代表去向條子要求開單之員警以往開單計錄。
證明開單的條子就是業積不夠時,擅自變動燈號運作,使民眾違規,再請該路口交通事故率不高,來攻擊條子,
要開單的吃不完,兜著走。(當然條子有權利操作燈號,但要求他提出該時段,該路口為何要操作燈號的理由、公文,我就不信他提的出來)

為何我的動作會這麼大呢?一:錢不好賺呀!二:違規之情事,不而表開單,可以改為規勸。
最後,最重要的原因是:條子本人就不守交通規則,為何可以"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呢?"或許各位可以在路上交通時仔細看一下員警,許許多多的情事,在百姓身上就要六百,一千的付出,而條子呢?一句話"執勤中"就如免死金牌一樣,這是誰給的,就是我們這些"該死"的老百姓給的權利呀……
樓主,加油,不要讓條子把你當"死羊"呀!!!!

shon wrote:
樓主有無想過一件事
...(恕刪)


沒錯我是主觀意識他是閃黃燈
但是我不會不減速看人看車
更何況金山我住這麼久了....這種偏僻的地方會看紅綠燈的人更是少...尤其是阿公阿罵
我怎麼會不看人勒

像上面大大講的
通常通過該路口,都不會注意燈號,為什麼不看? 因為之前每次看,都是閃黃燈,久了之後,已就為認定他是一個需減速觀察來車的路口,''習慣性的''都只會放慢車速,觀察有無來車,然後通過,並不會抬頭看燈號

重點在於警察這種隨意變更燈號的舉動

好吧反正我就是闖紅燈.....要唸就給你們唸吧
遇到這種事我到很懷疑有多少人不會像我這樣抱怨
中什麼計?
紅綠燈改了還要通知你?怎麼通知丫?
發簡訊給你還是寄通知單?
那澎湖的紅綠燈也有改是不是也要通知你一下?

在馬路上騎車開車本來就是要注意路況
紅綠燈清清楚楚的在那裡你自已不看
騎車不是憑印象憑習慣的
很多意外就是因此造成

================================================

明明就是作業績 你的態度好像機車警察一樣 不爽去申訴我啊

不曉得您遇到 壞掉的紅綠燈 一直亮紅燈 您會不會等到修好維止

阿如果 每個警察 都可以隨意調 紅綠燈 哪請問要怎麼 尊守

感覺你回文 好像 只看可以罵人的部份 前因後果都不看的哦
jefflau@giga.net.tw wrote:
明明就是作業績 你的態度好像機車警察一樣 不爽去申訴我啊


闖紅燈還可以理直氣壯
我算開眼界了

警察不能調整紅綠燈嗎?
上下班時間台北很多路口都是警察手動在調整控制的
如果你認為不行你去告他們好了
紅綠燈要怎麼遵守你都要問我呦?
不知道你駕照是怎麼考過的(如果你有的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
駕駛人駕駛汽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紅燈我年青時也闖過
交通違規我也被抓過
只是被抓了我會覺得不好意思
不會在這裡理直氣壯的大小聲
shon wrote:
臺北市還有很多路口
平時是閃燈
有行人時,按鈕
會自動切換成紅綠燈
...(恕刪)


但是重點是,他會先變成綠燈才轉紅燈,而不是樓主的閃紅燈,

這部份還是有不一樣的喔!
康康說:萬般帶不走,惟有業隨身!
iamaliens wrote:
但是重點是,他會先變成綠燈才轉紅燈,而不是樓主的閃紅燈,恕刪)


什麼閃紅燈????
樓主那個是變紅燈

-----------------------
是是是是~~~~~
我闖紅燈都是我的錯
不管是不是警察衝康
都是我的錯
他們"或許"沒看到我違規的另一種原因吧
大家別再跟魔人吵了

回正題:
請問金山鄉寫mail應該是給"縣政府"還是"縣警局"阿
感覺給縣警局好像會被輕鬆給吃掉

不想讓不良警察覺的鄉下人好欺負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