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這種東西給善良老百姓遵守的只要不是採取區間速率取締無論國道或是一般道路,一堆車輛違規國道上,常見一些卡車/客車 以時速 120KM/HR 行駛的情形,為什麼?因為固定式的測速照相無法在時速 111KM/HR 即拍攝到超速的大型車輛 (以寬放 10KM計算)一般人遇到這樣的大型車根本是只能閃遠一點,任由這類駕駛橫行
瓊斯 worte: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報告指出,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時,行車速限若由40km/h降至30km/h時,事故發生時的致死率則可由35%大幅下降至10% 依照我這個不學無術但已經在台灣馬路存活二十幾年還沒被撞死的閒人指出,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時,行車速限若由 30KM/H 降至 3KM/H 時,事故發生時的致死率則可由 10%大幅下降至趨近於零所以大家還是別開車了走路吧~如果趕時間的可以慢跑千萬不可以衝刺不然就超速了因噎廢食的最高境界就是乾脆別吃了不吃東西就不會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