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rius69131 wrote:有啥實質意義?車商...(恕刪) 會有這想法也是正常畢竟台灣還是處於受害者舉證不是加害者舉證.......若像美國若像美國車子出了問題,則必須由車商證明我的車沒問題那麼這條法案,我想對消費者會有比較大的保障只可惜......台灣永遠只喜歡學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