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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見!2車擠進1車格停好停滿 要賞要罰?

這樣充分運用停車格不是很好嗎?不然你看到他們兩各停一格,又會說浪費?
20190423 wrote:
明明就超過了格線....(恕刪)


等有畫再來鞭啦 前後有要停什麼車嗎~啊就沒有畫咩!
什麼都要超線就罰 笑死人!

同理下班尖峰時間,警察整天蹲紅綠燈看誰超過停止線就罰
光罰這個~我看要排隊開單了

使用者付費,兩台都有停到車格 ~兩台都開停車單,不影響別人 也有收到錢,何樂而不為
腦筋轉一下
在一個討論串裡面,
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來
有哪些人是有認真在思考
有哪些人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如果只會批評 ~ 很容易就會被人看破手腳

老實說:
對於一格多停我是沒有意見,
但是這種充分利用空間的行為非但沒有被獎勵,
收費照收還一魚多吃, 這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別提官僚體系只想到要怎麼處分思考邏輯比較先進的人
更GY的是 官僚的這套標準遇到"大型企業集團"就髮夾彎了

真是"寶"島啊!
我的主題歡迎討論LDS,但是我不跟豬打架~一但發言讓我覺得無法溝通/酸的沒內容,一律黑名單伺候.
一堆人講比亂停紅線好得多

我她媽就不信開車的人有多少連紅線都沒臨停過

台灣停車措施沒做好

一直嘴道德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 第14款:
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一輛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

都說"以上"了應該是不違法啊? 還是說我的語文邏輯怪怪的?

Apachen wrote:
收費照收還一魚多吃, 這有圖利廠商的嫌疑!(恕刪)


動不動就說圖利廠商
這也是台灣不會進步的原因之一
任何事情都以防弊為主,誰還想興利

公務員動輒被冠上圖利罪名,那誰還要積極任事
法規沒允許的全都不准,到頭來就是扼殺創新

最後,路邊停車收費,通常是委外廠商代收
費用最後是進到市政府口袋
一魚多吃是說圖利市政府嗎?

一直都很忙 wrote:
加1!記得之前在其...(恕刪)


我在歐洲考過歐盟駕照,一格停車格只限停一部4輪或兩部2輪喔
歐洲也看過這樣啊
如果沒有妨礙到別人進出
人生實在不用這樣計較
自己的日子會開心點
可分離式8人座 smart~
記得是不違規,但兩台車都要繳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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