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時速一百,秒速快三十多公尺
與前車距離二十,根本不到一秒鐘反應時間
踩不到煞車,還有手煞車,也還有引擎煞車...(恕刪)
前方拖板車又不是靜止狀態,速差20公里而已.
認真講,這情況如果反應不過來,建議駕照繳回不要開車,以免害人害己.

這篇看起來是在暗諷某國產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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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時速一百,秒速快三十多公尺
與前車距離二十,根本不到一秒鐘反應時間
踩不到煞車,還有手煞車,也還有引擎煞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