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用了幾十年的舊引擎,裝在不同的車殼10年前生產的不環保10年後生產的就TMD環保了?還好意思說新引擎比舊引擎不環保另一頭又說老車的舊引擎不環保要淘汰這怎麼看,完完全全就是在圖利國產車廠更別提淘汰二行程的理由是吃機油結果國產四行程新機車也在吃機油的時候卻又說那些機車很環保只差不會製造氧氣,但汽車會製造氧氣P.S:交通部官員說的就算是車主保養不當好了我不太相信保養不當的車子能順順開十幾年通常是修到不想修去換新車了然後就是稅制光一個燃料稅就在懲罰省油的車主真正能減少燃油造成污染的雖油徵收就一堆幹話不想做也不要做還好意思說要減少燃油造成的空汙?更別提一個電動車,沒燒油收不到稅金馬上就修法來個綜合馬力課稅而且還課得比同級燃油車還要重這TMD還有臉要民眾轉用電動車?一個只是完全在圖利國產車廠的空污法我只能說很噁心甚至比那些烏賊車的煙味還要噁心政府看不爽,可以派環保局用驗車名義把別人的愛車拉轉拉到爆拉壞一台,路上就少了一台車而且不必負擔毀損責任話說樓主知道加裝任何東西還會因非法改裝而驗不過嗎?尤其還是有動到跟引擎有關的改裝
wlcc7223 wrote:一樣用了幾十年的舊引...(恕刪) 到底多少人搞不懂“燃料稅”跟“汽機車使用燃料費”啊?燃料稅,早已隨油徵收;汽機車使用燃料費隨車收(不然你會收到非汽機車的燃料使用),所以會有預估使用量目前台灣設定的預估使用量是17280km(48km/天 * 30天/月 *12月)耗油量則是依照1983年定義的表格,依照排氣量換算耗油量所以一群人在靠腰“隨油徵收燃料稅”的時候,政府官員一定覺得莫名其妙(啊就隨油收了,你們在靠腰啥?)汽機車使用燃料費有兩個可以改的(而且也必須改)1.預估使用里程數,交通部統計值大概在9千~1.1萬km/年,為什麼定義17280km?2.油耗量表應該依照各車的能源局平均油耗數據,而不是用1983年的車輛油耗來收費35年前的油耗數據有參考性嗎?如果電動車也要收費的話,再將油耗換算成碳排放,電動車依照換算發電碳排放來收費
贊成隨油徵收!也贊成政府推動10年以上的車子,輔助20萬方式或每年以增加10%方式來調升燃料、牌照稅方式,促使老車汰舊換新!但這應該是50年內都是做不到...每天的政治口水、每次選舉政治人物開的芭樂票,對一般受薪階級的你、我,根本是毫無幫助...光是個隨油徵收搞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