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有多少人因為貪圖方便 路邊併排臨停被檢舉的少於3分鐘 600元多於3分鐘就3倍罰吧!你是要被檢舉哪一個?乖乖吞下去吧!不過 交通法規真的有修訂的必要了---不然市區滿條街都是路邊違停的 你停在違停旁邊變併排違停 很奇怪如果要找到合法臨停的路段 可能要找到天黑
老實說,我也厭惡檢舉魔人,但是事實是你是否違停?試想拍照那位換成條子,你是否還會下車理論或者是鼻子摸摸離開?若沒違停,支持樓主下車詢問對方到底在拍什麼,甚至報警處理樓主發這篇文章想在01討拍恐怕會被內射到滿臉豆花了很簡單的道理,做錯事承擔懲罰,很困難嗎?奉勸樓主還是撤文吧
evo3con wrote:是有停在黃線上,但臨時停車開車出門的多少都會遇到這樣的狀況,靠路邊臨停不並排不擋到機車行駛是我的基本方式,個人不是不認同檢舉達人,只是覺得做檢舉達人是否也要有基本的態度,今天如果你說我是要檢舉的,那我會配合開走,但是一開口就這種口氣,實在令人難接受!以上回覆,只是要大家多注意此路段有此狀況,開車請多遵守交通規則!謝謝! 檢舉這種很好啊我也都這樣不亂停,就不拍照,有什麼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