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ic172 wrote:其實機車酒駕比較多對無辜者的危害也輕很多 先說好,我沒有詛咒您的意思,若您家人被機車撞死了,我猜您就不會這麼想了。當年我爸被一個垃圾人渣王八蛋撞死時,由於對方肇逃,大約兩三天後才抓到,因此對方有沒有酒駕已不可考,但當時對方落網時的態度,說真的,沒打牠一頓算是很客氣了我覺得您發這種文章,一定沒有經歷過[某些事],不過,這些事還是不要經歷比較好
sonic172 wrote:目前交通罰款對酒駕...(恕刪) 1. 酒駕的罰責依車輛種類分級莫名其妙,罰責應該是針對酒駕的這個行為,跟犯罪者開什麼車騎什麼車有啥關係?只要是有任何酒後駕駛任何車輛的行為就該採共通刑責而且要最大的連續罰責,畢竟事關路上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2. 目前對酒駕的罰責太過寬鬆,金錢上的罰責對有錢人來講不痛不癢,對窮人來講就沒錢兩手一攤擺爛了...金錢以外的罰責也沒有什麼警惕上的效果,關個幾個月一年也沒有任何作用,導致酒駕不斷的發生,而且很多都是同一人重複犯罪...3. 目前對酒駕罰責執行力也不夠積極,有時新聞看到同一人酒駕了n次還是在外面騎車開車到處趴趴走,可見吊銷駕照和沒收車輛沒有太大的效果,酒駕者還是能從其他管道取得車輛...4. 酒駕致死的殺人判定是最莫名其妙的,酒後不駕車是所有駕駛人都應該知道的規範,如同生活常識,在酒醉失能前就該想清楚,因此而酒駕致死採過失殺人根本是無法接受的事...5. 台灣有些罰責不是太舊就是太輕,應該要順應時代修法調整才能讓大眾重視守法...